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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0年12月28日 星期二

    电熨斗烫伤幼儿,幼师被拘10天

    《 文摘报 》( 2010年12月28日   03 版)

        12月14日,江苏省兴化市一民办幼儿园发生一起7名幼儿被老师用微型电熨斗烫伤的严重事故。

        目前,肇事的老师易某被幼儿园辞退,并被警方处以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对这一处理结果,部分家长表示不满,称处罚太轻。

        兴化市板桥幼儿园园长童文竞告诉记者,因部分幼儿调皮嬉戏,教师易某一时气愤,对嬉戏幼儿大声呵斥,并用带余热的微型熨斗触碰幼儿,导致7名幼儿面部被烫伤。 

        12月16日晚,兴化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这是幼儿教师对微型熨斗热度无知,管教幼儿不耐心,因体罚幼儿而导致的园内管理事故。

        承办此案的当地派出所所长戴永健表示,在传唤调查当事人易某,并向幼儿园园长、员工及家长了解情况后,警方认为这是一起因易某情绪冲动、处理不当导致的突发事件。易某在该幼儿园工作已有10年,幼儿园园长、员工及家长普遍反映,易某对孩子较好。

        戴永健说,用熨斗烫伤7名幼儿属于人身伤害,如何处罚要视伤情而定。7名孩子为轻微伤,肇事教师应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事发后,易某非常后悔,甚至在16日晚还有轻生倾向。

        (《新华每日电讯》12.21 凌军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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