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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0年12月28日 星期二

    北京人将享家庭医生式服务

    《 文摘报 》( 2010年12月28日   02 版)

        北京市将于明年起推广家庭医生式服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使用电子病历。   

        家庭医生式服务通过与居民建立稳定的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主动、连续、综合的健康责任制管理。在充分告知、自愿签约、自由选择、规范服务的原则下,按照服务团队与服务家庭户数1:600的比例签订服务协议。

        社区卫生能否取得居民信任,一直是影响社区卫生服务利用率的重要原因。卫生部门采取措施补充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如聘用二、三级医院医生到社区医院多点执业。

        签约居民在享受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基础上,还可享受到5类个性化服务和优惠措施:个人健康评估及规划、健康信息告知、电话健康咨询和服务、空巢老人上门指导慢性病用药优惠等。

        据介绍,家庭医生式服务对象为北京市常住人口,没有户籍和地域差别,只要是愿意接受这项服务的居民,都可以与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医生取得联系,双方签订协议。

        (《北京青年报》12.23 赵新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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