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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0年12月28日 星期二

    上海房产税的“劫富”方案

    《 文摘报 》( 2010年12月28日   01 版)

        一份上海房产税征收方案,正从一场研讨会开始流传。

        12月15日,在复旦大学一场房产税研讨会上,有专家透露出一个新方案:若新增购房,对每户名下超出20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房产面积进行征收。

        看起来,这个方案跟大部分普通老百姓没有太大关系,而主要是试图抑制富人们的新增购房。“意思是说,既往不咎,如果你已经有了500平方米的房子,只要你不新买,都不征收,若再出现新购房,就对所有名下超出200平方米以上部分进行征收。”一位相关知情人士透露。

        此前有人计算过,如果对原有住房也征收,光在评估这个环节,上海所有的评估师需要二十多年才能评估完。

        不过,对于征收税率等细节,目前依然无从知晓。  

        上海房管局住房发展处处长王晓光透露,目前涉及到房地产税主要有9个税种,将会是“有增有减”。由于中国现有房地产的税制设置大部分集中于开发流通环节,而持有环节的税种仅有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两个税种,税收占比不到30%甚至更低,这种“重开发轻保有”的格局,在很大程度上鼓励了囤房炒房行为。王晓光表示,房地产的税率由交易环节向保有环节的转换是一个趋势,未来若对保有环节进行征收,必将会减少在交易环节的税收。

        “我们的这个税收改革肯定不会增加老百姓的负担。同时,只有等到高通货膨胀等方面消除才能出台房地产税政策。”他说,“这和‘十二五’关注民生,增加居民的收入应该是同步的,否则增加新的税收将带来很大的阻力。”

        房产税究竟会在何时开征?一个普遍的答案是,这取决于房价的上涨幅度是否达到中央政府所能容忍的限度。这个容忍限度在哪里,目前还没有人能给出答案。

        (《南方周末》12.23 舒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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