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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摘 2013年10月01日 星期二

    民国对汉奸的处罚现场纪实

    龚选舞 《 书摘 》( 2013年10月01日)

        布眼线抢看处决现场

        本来,汉奸案件依法虽然只消二审即行定谳,但在高院初审判刑,最高法院复审维持原判后,还要经过司法行政部核定行刑日期,最后才交由监狱负责执行。这中间经过好些机关,理当不难打听。可是,中国的司法机关传统上习于保密,一个记者如果不曾在暗中进行的过程,好好布上一两个棋子,就不免漏掉新闻。

        我自赣返京后,汪伪组织部长及伪浙江省长梅思平伏法未久,下一个被判死刑而未执行的是伪宣传部长及安徽省长林柏生。这两人在汪伪组织中,前者是当年附逆CC派人物中地位仅次于周佛海的要角,后者则是汪精卫公馆派大将,一样迭任汪伪府部长、省长,两人权位相伴,罪行相当,以判决及行刑日期推算,梅是五月九日刑死,九月十四日受刑,而林既在五月三十一日判刑,执行日期大约也该在十月初旬。

        尽管我在短短时间里,也曾分别在法部、高院布置了线索,但经过考虑,仍认为行刑场所的老虎桥监狱最为重要。(说来,战后处决巨奸的苏州和南京监狱,名称也真是巧得出奇,前者名唤狮子口,后者叫做老虎桥,结果这一狮一虎,果然一一张口吃掉了陈公博、褚民谊、梅思平、林柏生、丁默邨、殷汝耕之类人物,至于周佛海,虽判死而获减刑,一样也病死狱中,未脱虎口。)幸运的是,当我专程访问老虎桥监狱魁伟无比的孔典狱长之际,无意间也结识了一旁身似竹竿的孔大少爷,而且在参观狱中设备的行程之中,更与这位孔门“祥”字辈的大少谈得非常投机。说来,这位孔祥什么的(恕我忘了最后一字)人也真是有趣,他在狱中迄未补上一官半职,仅以老父典狱之故,竟也戎装佩枪,出入牢门,逍遥无禁。

        一开始,我就看破了他爱虚荣、好交游的根性,此后不是邀他小饮,便是请他观剧,一个劲地讨他欢心,这类费用无法报支,但为了不漏重大新闻,只好忍痛自掏腰包了。所幸这位大少很是通气,在酒酣耳热之余,他乃悄悄告诉我:“老弟,老虎桥的事包在小兄身上,今后,只要接到我的电话,说是邀你一谈,你,就得立即动身了。” 

        从小怕看官府杀人

        说来也真是好笑,从小,我和大哥选棣、三弟选仕,被人称作“四五六,一道快”的兄弟行,经常周游市上,爱看稀奇,特别是官府杀人一类的要紧大事,更是不肯放过,可是一逢这码子事,也只有赶热闹的份儿,真正节骨眼,却都怯场不前,不敢亲睹。记得那时,兼掌司法的县太爷辈杀人,讲究的是刑事报复主义,旨在示众以威,警世以惧。因此大堂上的勾名掷笔,褫衣上绑,以至于此后军乐队的厉声开道,行刑队的摆队游街,无不在营造慑人心弦的恐怖气氛,这样,群众自然大感紧张刺激。

        同时,受刑人在长路迢迢游行的种种表现,一样能震慑人心。事实上,不论他是在喝下那碗送死黄汤,之后的逞强狂叫(诸如二十年之后又是一条好汉,或砍了头,脖子上不过多一道碗口大伤疤之类),或是吓得手麻足软,被人架押而行,叫人看来,都会再生一层恐惧。

        回忆中,堂上宣判,游行示众的场面,我们看得好多,但临到刑场,却都又却步不前。一次,邻居张大威中尉大哥奉命一口气下手枪毙五人,邀我们兄弟“观赏”,我们一样敬谢不敏。又一次,县太爷把一个谋杀亲夫的“淫妇”判了凌迟大刑,定期在衙门口执行,那天,全城人山人海,如醉如狂,我们兄弟虽亦前往一睹此稀世奇观,但仍是远远躲在人堆之后,惊心动魄聆听前排人众的一刀一吼!

        仅看了这些刑前惨状,渐渐地,我也就源于对行刑的残酷,而滋生了对死刑的反对心理。及长学完法律,原亦想投身法曹,学以致用,但一想,做法官免不了判人死罪,因此才悄悄打退堂鼓,改行转业。谁知一踏入报社,仍逃不脱跑法律路线,而且为了怕漏新闻丢人,还千方百计部署线索,就怕不能亲见这一直怕看的杀人场面。

        就在我心里忐忑不宁之际,算来也正是林案了断之期。果然,就在那年十月八日中午,正当我在采访室隔壁餐厅举起箸子时,孔大少要我赶往一晤的电话却打了过来,这下顾不了吃饭,便拉了摄影记者胡胖哥,乘车直奔老虎桥而去。   

        死前手抄汪精卫诗

        一到狱门,孔大少早已等在那里。不久几位采访同业也相继赶来,大伙儿被邀坐进典狱长办公室,那位肥头大耳、相貌堂堂的狱长还堆着笑脸,戏谓我们这些记者鼻子真灵,南京如此其大,一嗅便知道这里有着新闻。可是,他就不曾想到没布线索、鼻子也差的其他几位同业,事后又是多么的难过。

        “监刑的检察官还不曾驾临,各位厅里坐,先喝茶。”孔典狱长先招呼我们坐下,然后与几位摄影记者约法三章,请他们抢镜头也要顾及安全,不要在刑场奔跑,尤不宜与受刑人挤得太近。约是下午二时半左右,高检处检察官陈绳祖随带行刑令,率同书记官及一班法警赶到监狱,先在刑场之旁布置好临时法庭,然后叫两名看守去“忠”字监、死囚牢去提林柏生到场。

        林柏生虽已沦为死囚,但身任汪精卫的亲信,官做大了,居然还留下那么一点官威。平日,看守们如有啰唆,他常当面加以申斥。这天他死期将临,看守们生怕刚愎如他,一旦知晓真情,急切中可能发生意外,因此一打开牢门,便骗说是他儿子前来探监,要他出门相会。林闻言很是高兴,先穿一套中式灰绸短衫长裤,再着灰袜黑鞋,最后更戴上那副颇为神气的没框眼镜,手拿着一本西文书籍,和写给儿子的两纸条幅,喜滋滋随着看守出门。

        正当他刚走近“忠”监大门,迎面却闪起阵阵晶亮镁光,谁都明白在这种场合遇上一群摄影记者准没好事,林是聪明人,出身文化新闻界,在强烈镁光中略略怔了一下,便明白大事不好。自此,虽说一路上步履如常,但原来白净的脸上,却也不免添上一层淡淡的灰白。

        到庭后,高坐台上的陈检察官告以奉命前来执行,问他可还有什么话说。林略一沉吟,随即向检察官提出两个抗议:“请庭上放心,我今天不想多说什么,既然这是为了国家的事,对个人的生死,我也不必再抱什么样的遗憾。不过,对一个临死的人,你们还骗说是我儿子来访,实在是有点残酷。再说,我事先不曾接到确定判决,遽付执行,似乎法律手续上也还有些欠缺。”话一说完,他要求写几个字,经准许后,即趋公案之前,相当安详地在从牢内带出的西文书空白的扉页上,写下一段文字:

        余妻徐莹及诸儿留念:春来春去有定时,花开花落无尽期,人生代谢亦如此,杀身成仁何所辞。柏生,十月八日下午二时五十分。

        接着他又在西文书封面里页写上了“革命救国、科学救国”八个大字。

        当日,在下和在场同业都曾抄录此诗,并予刊露。最初,大家原以为是他即席赋出的绝命诗,继而一查,方知他是摘自汪精卫《双照楼集·飞花》一诗中的结尾一首。

        写到此地,我不由得要插上一段闲话,有些中国人喜欢拉帮结派,惯于把帮派利害置于国家利益之上,并把帮派首脑尊为主子“圣上”。就以国民党的汪精卫派为例,其门下若陈公博、褚民谊、曾仲鸣、林柏生之流,竟甘为汪某效忠效死而不悔。先说汪派第二号人物陈公博,在汪叛国之先,陈也曾晓以大义,劝汪悬崖勒马,但当汪决然远走河内,陈却不过二十年主从厚交,仍追随汪去做此十恶不赦坏事。最后系狱待死,仍在绝命长诗中写下了“恃此肝胆烈,愿为朋友死……友谊泰山垂,性命鸿毛比……”一类词句。次言褚民谊,在受审答辩之际,对汪仍大加吹捧,说什么我与汪先生的关系,论亲戚为连襟,论私交为早期留法同学,在党内为同志。而我对汪先生的为人非常敬佩;所以与他盛情之笃,非仅为亲戚、同学、同志之故。再说曾仲鸣,也是与汪生死与共,不吝在河内代死,至于其他原非汪所属直系人物如周佛海、梅思平辈,也多在临死之前,还在一口汪先生如何,一口汪先生怎样絮絮不休,这种因私害公的派系愚忠,不知何时才能根绝。

        这天,林柏生的表现,也没有脱出此种窠臼!  

        残酷场面秉笔直书

        回过头来,再继续叙述林某就刑经过。记得林某在书写遗书时依然还相当镇定,手脚也不见颤抖,书毕,他抬头再向监刑官进言:“人死了,一了百了。听说上次在思平先生受刑之后,你们还叫仵作(指验尸者)任意撕毁衣服检验,辱其遗体,这不免有点过分,希望这次不要故伎重施。”话一说完,他便自动取下所戴眼镜,交给了监刑官,然后徐步走向刑场,走不上两步,便回头问上一句:“今天是哪位兄弟执行?下手时,请爽快一些。”说完,便继续踏步走向墙角。

        本来,我们都看见跟在林某后面的,是高院法警室那名神气活现的警长,可是,说时迟那时快,刹那间,警长后边闪出一名壮汉,只见他举起手枪便向林的后脑开了一枪,林先是应声倒地,然后一跃翻身,仰卧草地,此时,他前额虽已血流如注,但胸部依然急促起伏,不曾断气。警长见状,再命助手补上一枪,林方才死去。

        事后,那名警长上前向记者群招呼,说实地行刑助手是个不曾补上名额的伙计,敬请大家在发新闻时,还是指出是他自己下手。这是早年狱吏捕快留下的陋习,可见人人都想留名。

        (摘自《龚选舞回忆录——一九四九国府垮台前夕》,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出版,定价: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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