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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摘 2011年09月01日 星期四

    儿时的生活琐事

    巫 鸿 编著 《 书摘 》( 2011年09月01日)

        肥 皂

        不要小看这些可爱的肥皂,干的硬邦邦的肥皂,它们的来历是许多人都不理解的,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在那个年代,20世纪60年代,因国力不足,物质极度缺乏,那时买肥皂是要票本的,每人每月供应半块。家里有三口人,每月只供应一条半,多一点都是不可能的,家家都是如此。为了便利洗衣服,我收集过我单位当时单身小伙子的个人购货本去买肥皂。他们总是把该洗的衣物拿回家让父母去洗,为此,每月定量的肥皂肯定是不去买,浪费了。他们会经常让我去买,这样久而久之就存下这许多宝贵的肥皂。到后来我就把它们存起来,作为那些小伙子对我支持的一种纪念品,不想轻易地忘掉这段共患难的友谊之情。

        当时洗衣服都是用一种有绿色内釉的大瓦盆。把衣服用水泡透之后,先洗去浮土,尽量拧得干一些,把污水洗掉再擦上肥皂。在搓板上揉搓多少遍之后,再用另外一个盆扣上,把这些衣服闷上半小时左右,一是为了便于清洗衣服上的污物,而更重要的是为了节省肥皂的使用。当肥皂用到最后的小小头,就把它泡软之后再贴在大肥皂上,或者是把每小块集中起来泡软,用要洗的衣物沾上水包上,用手捏成球形使用,直至利用完了才算结束。再出现小块就这样往复地用下去。

        每月去买肥皂,总是希望买到上海固本肥皂厂出的固本牌(一条0.56元),其次就是北京第一化工厂出的长城牌(一条0.44元)。这两种肥皂好用,把它们晾干为的是使起来省——软的肥皂洗衣服很浪费,一块用不了多少次就没有了。每次都是买了肥皂之后就晒干,之后存放起来。我是最爱存肥皂的,即使到后来国家经济好转了,不要购货本了,我还是坚持买肥皂来洗衣服。因家境原因,没有购买洗衣机,所以一直用大盆、搓板来洗。同事有的买了洗衣机,他们把不用的搓板也先后送给我。我一直认为还是手洗的衣服干净,所以对肥皂的使用倍感亲切,直至如今我还是要把衣领、袖口、前面都加倍手洗后,才放到洗衣机里去洗。

        现在回想起来,以前的一些做法简直有些不可理解:那时能用票本买到肥皂已经很不容易了,不知道为什么还要去买0.44元的长城肥皂。虽然知道固本肥皂好用,去污力强,但是为了省那0.12元钱还是去买长城牌的。现在看来很可笑,其实是当时的生活状态贫穷而造成的。

        

        从我能记事起,20世纪40年代那时我们住在四川璧山县,我家有棵皂角树,好像是把熟透的皂角打下来,晾干后收起来,洗衣服之前把皂角煮成水,再把皂角捞出就可以用搓板洗衣服了。用皂角水洗过之后拧干,用竹篮子装上衣服,到很远的河边去漂洗。河边有干净的大石头,一边漂洗,一边用木棒打衣服,每次都洗得很干净。

        那时我最怕的是洗头,用皂角水洗完之后,母亲总是用两个鸡蛋清擦在头发上,再用清水冲下去。头上总是有股腥味,很不好受,洗完了不愿意到学校去上课。

        1950年来到北京,住在一个四合院内,水很好,是自来水,只是水管子在院子的角落里。我们住的房子是院内各户中距离水管子最远的一户,每次洗衣服都要用脸盆从那儿把水端过来,倒到瓦盆内使用。在大绿色釉盆内把衣服先用清水泡上约20分钟后,再预洗一下。有时需要刷鞋的话,还要把这预洗的水留着预洗鞋子。预洗之后,再用肥皂擦抹在衣服上,用搓板揉搓出泡沫。而后把白色、浅色分开,分放在各自的盆内,用盆盖上闷上30分钟即可。再用搓板反复揉搓,以泡沫带出污物为准。比较脏的衣物,可用以上办法再次重复,以洗去污物为准。若洗的是衣物,需要反复漂洗,一直待漂洗的水很清,就说明衣物已洗净了。对各阶段使用过的水都会再利用,如刷鞋、洗墩布、洗猫咪窝里的被子(破布做的)。如果洗的是被里和床单的话,那还需要再增加一种工序,就是放在炉子上去煮,为的是进行消毒。内衣及背心也是经常这样洗的,因那时没有消毒水。我的母亲就是那样做的,所以我也一直延续至今。不太愿意使用当下的消毒液。

        我们家是1986年搬到西四后才买的洗衣机。买的是双缸的,为的是价格便宜,肥皂水又可以反复收集使用。先洗衣服的肥皂水,放在盆内可以刷洗球鞋及布鞋。这种做法一直延续到孩子们参加工作后。直到1995年后经济上宽松了之后,才买了全自动洗衣机。此刻还是舍不得轻易地把洗衣服的水倒掉,而是用肥皂水擦地,用清水再洗一些第一次要洗的脏衣服。

        

        这一生中我用过9块钟表。考上大学后母亲给我买了一块上海手表厂出产的第一块手表,我这个人对当时情况估计不足,思想单纯,对住宿舍的同学们太信任了(8个人住宿)。那时学生戴手表的很少,全宿舍就我这一块表,怕经常戴在手上磨坏了,就放在枕头下面。同学们会经常问我时间,我就从枕头下拿出手表告知他们时间。开学后半学期,有一天晚自习回来洗漱完毕,准备睡觉时发现表已丢失,那一夜根本无法入睡,也不敢声张,总想母亲靠做针线活挣钱不容易,积攒下许多钱才能买这表,哭得很厉害。第二天起床有同学问我几点了,我只能装没听见不回答,勉强上了一天课,下午没法去运动场地跑步(当时规定每人每天跑800米),回到宿舍仔细在自己床的范围找,没找到。

        那个时候在大学里丢一块表算是大案件,北京市公安局派了两个人来破案,闹得很紧张,8个人分别找谈话,询问每个人的活动情况。这件事情闹得我们8个同学都很难受。男同学们也是议论纷纷,那个时候我很后悔说出丢表的事情,闹得大家不安宁,看谁都有偷表的可能。弄得全班都关心我那块表的事情,当时是不了了之,其实市公安局的人是了解真实情况的。公安局的人很善良,没有公布结果。最后那个真正偷表的人在毕业分配时被分到了外地(因为她当时是学生会主席),可是另外一个被大家误解的人却背了一辈子的黑锅,这个人一直对我说:“湘源,我没偷你的表。”我也深信她不会。我们工作以后,我还经常去单位看望她,她还好。这么一件重大的事情怎么能办成这样呢?

        我后悔不该说出丢表的事,自己忍了就算了。上世纪90年代同学们聚会,那个外地的同学也来了(当时我并不知情),她见到我时并没有说那件事,但是回想起来事情不对头。她走后,班长书记才告知我这件事的真实情况,男同学们都气愤了。我觉得还是应该原谅那个外地的同学,当时实在是太窘了。最对不起的是那一辈子背黑锅的人——大伙聚会从来都不找她。我特想找到她,可是她们单位也不知去向。这成了我的一块心病,不明白为什么办案人员的做法引出的问题竟然隐瞒了40年,真是的!

        那些表还包括母亲留下的小闹钟,世平去上海出差给孩子们带回的小方钟,放在孩子的枕边,叫他们起床不能迟到。

        现在已经是21世纪了,真是太繁荣了。买个表很便宜,贵的表大款有能力去买。可是我不会去买表来戴,因为本人的性格马大哈,爱丢东西,从来不买表。别人给我买了我也不会戴,总是按太阳的影子来估计时间。虽然这会儿丢块10元8元的表不算什么,我是也没有心思去戴了。

        (摘自《物尽其用:老百姓的当代艺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5月版,定价: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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