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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摘 2011年09月01日 星期四

    谨防农民工现象制度化

    郑永年 《 书摘 》( 2011年09月01日)

        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还是一个伴随着众多社会问题的词语。

        金融危机马上显示农民工的影响力。大量的农民工失去工作,回到家乡,但发现在家乡已经无事可做,因此又回流到城市。更重要的是,很多农民工并非单个的个人,而是家庭。 

        他们离开家已经多年,小孩在打工当地上学。回家乡后,不仅他们本身的工作成问题,同时面临小孩上学等一系列问题。 

        有人说,农民工失业了,就可以叫他们回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但问题实在并非那么简单。农民工已经不再是农民,他们很难再回到过去成为从前的农民。 

        他们离开农村多年,了解了外面的世界,无论对自己还是对外面的世界已经具备了一种全然不同的认同。 

        这就产生了巨大的政治影响力,即社会稳定的不确定性遽然提高。 

        这里,一是指农村的稳定。这些人回去以后干什么?他们中的一些人的土地已经流转出去,没有了他们可以赖以生存的土地。他们要在农村开始新的生活,谈何容易? 

        二是指城市的稳定。很多农民工失业以后,并不想再回到农村,年轻人尤其如此。较之农村,他们发现了城市生活的诱人之处。一旦没有了工作,留在城市干什么?其中的一些人开始犯罪,从而影响城市居民的生活。 

        极其廉价的劳动力

        实际上,很多年来,如何应付与农民工相关的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最为棘手的一个问题。每当春运,每当遇到类似“非典”的疫情,每当遇到经济不景气,农民工似乎成为各级政府的包袱。这些年来,各级政府疲于应付,从来没有真正思考过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问题。 

        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说,在农民工问题上,除了废除农民工制度,中国别无他途。在中国,农民工的出现既是历史的必然,早期也是社会制度进步的表现。 

        在改革开放前,中国是典型的二元社会,农村和城市截然分割。在毛泽东时代,这种分割造就了由国家主导的第一波工业化,国家以牺牲农民利益的方法为中国的工业化进行了有效的资本积累。 

        改革开放后,因为农村改革的成功,产生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同时,工业改革和城市化需要新的劳动力。这样,户口制度开始松动,农民开始进城工作。 

        这些人一方面脱离了农民的身份,但同时又不是正式城市工人和城市居民,因此有了一个特殊的称号,被称为农民工。 

        尽管中国官方对农民工的数量没有正式估计,但各种研究表明这个群体的数量极其庞大。农民工对中国的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怎么估计也不会过度。可以说,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二波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主体。他们为中国的全球化、工业化和城市化提供了极其廉价的劳动力。 

        正是在这个角度上,一些经济学家承认农民工是中国在全球市场上竞争力优势的最主要因素。 

        农民工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近年来也开始在政治方面体现出来。农民工在资本和地方政府面前软弱无力,他们的权利经常受到侵犯,于是国家通过了新的劳动法来保障他们的正当权益。同时,政府也开始提供制度性的渠道让农民工表达他们的声音和利益。 

        制度违反人本原则 

        例如在党代会和人大代表中开始出现农民工的代表,尽管人数极少,比例极小。农民工俨然已经成为一个政治“界别”或者功能社群。就是说,大趋势是农民工这个社会群体的制度化。 

        农民工制度化对中国来说绝非好消息,而是长期之痛,甚至是隐患无穷。如果农民工制度化,那么中国社会就会在传统二元的基础上成为三元社会,即城市与农村,和流于农村和城市之间的、非工非农的农民工。 

        这样的三元社会首先不符合一个政权的道德基础。政权要以人为本。但农民工制度是违反人本原则的,因为这个制度带有很强烈的非人道因素。 

        如上所说,农民工对中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并且农民工的出现也具有历史必然性。但如果因此而意图把农民工制度化,那么就会违背人本主义精神。 

        所谓的农民工就是说他们既非农民,但也没有城市居民的公民权。要知道,农民工的很大一部分已经离开家乡多年,在一个城市工作十多年,甚至更长。他们中的很多人已在工作的城市组织家庭。

        可是,除了承受恶劣的工作场所之外,他们也享受不了当地居民的公民权。就是说,他们要受工厂主、当地政府和当地居民的三重歧视。换句话说,他们连国际移民劳工的权利都不如。 

        一个外国人如果在另外一个国家合法工作到一定的时间,就会有权利申请永久居民,甚至公民权身份。即使是非法劳工,一些国家也会对他们进行大赦,给与公民权身份。但是,在自己国家流动的中国农民工则永远转变不了身份,享受不了公民权。 

        从农民工不能享受公民权的角度来说,中国远非一个现代国家。在现代国家内,所有公民有权利享受最为基本的和别人一样的公民权。 

        并不符合生产力的发展 

        农民工制度也不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从历史上看,人道原则和生产力发展原则是一致的。奴隶制和封建制的被废除就是因为他们不符合人道原则。当奴隶和农奴成为公民的时候,生产力就得到了巨大的发展。 

        在现在大多数工业化国家,在从传统二元社会到工业化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农民都做出了巨大的牺牲。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都要求农民转变为现代公民。同时工业化和城市化有效地吸收了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农民。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是举世无双的。但是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吸收和消化农民的速度则极慢。这并不是说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没有能力这样做,而仅仅是因为人为的制度之所为。 

        制度的方方面面都没有考量到农民工,结果就导致了制度上的歧视。可以说,农民工制度不消除,这个庞大社会群体的生产力就得不到解放。 

        生产力的提高不能依赖于廉价的劳动力,更不能依赖于对农民工的权利的剥夺。否则很难解释为什么奴隶制和封建制在历史上消失了。 

        近年来,政府推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这表明了政府要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但建设新农村绝对不是意味着要把农民工赶回去或者诱导他们回去。 

        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在于通过工业化和城市化减少农民。把已经从农业和农村中流出的农民工送返农村、归依农业,是和发展生产力相对立的。 

        有规划地废除农民工制度 

        农民工制度的存在对社会政治稳定更构成了严峻的制度性的威胁。这一点是很显然的。上面提到的农民工制度不符合道德和生产力发展原则就已经对社会政治稳定构成了威胁。 

        还有两个重要因素更会恶化这种威胁。一是农民工的自我意识。因为长期生活在城市和城市人打交道,农民工知道城市居民所具有的权利,知道自己是如何被剥夺权利的,也就是说他们已经不再是往日不关心自己权利的农民。制度的不公正使得他们经常会有巨大的动力想改变这种制度。 

        二是农民工所具有的高度流动性。中国有“无产者无恒心”的古训。就是说,无产者是最具有革命和造反精神的。有产者首先就要有固定的社会空间。农民工无固定的社会空间,被太多的不确定因素所左右而流走于各地。就是说,他们既具有革命的动机,也具有革命的条件。 

        从这些方面来说,为什么要废除农民工制度也就很容易理解了。当然,要消化这样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不容易,解决农民工相关的问题也并非一时三刻能够做到。但当政者必须具有这样的意识。 

        可以说,如果在农民工早期出现的时候,领导者就有长期的吸收消化农民工的思考,也不至于发展到今天的地步。有了意识,就会有计划,有政策,就会有能力。 

        在金融危机的时刻,由农民工带来的政治压力是显见的。要消化这样的压力,就不能以巩固农民工制度的方式。这样做,充其量把问题往后推延。具有远见的唯一选择就是从现在始要有意识地、有规划地、一步一步地废除农民工制度。

        (摘自《未竟的变革》,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人民出版社2011年5月版,定价: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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