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事件
2001年9月11日上午,美国纽约世界贸易中心大楼和位于华盛顿的五角大楼突然被恐怖分子劫持的3架民航飞机撞击并发生爆炸,世贸中心的两座摩天大楼轰然倒塌,化为一片废墟。这次恐怖袭击事件共造成323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214亿美元,而其影响世界经济的损失总量将高达3500亿美元。
这次恐怖袭击不仅造成了巨大的人身财产损失,同时也给美国造成了莫大的社会心理伤害,一百余年来没有发生过战争的美国本土顿时陷于混乱和恐怖之中,它使得美国本土的安全神话被打破,对整个美国社会和政治走向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正如美国历史协会前主席乔伊斯·艾珀柏(Joyce Appleby)所认为的那样,“9·11”事件“对这代人的影响力不亚于珍珠港事件当年的影响”。
“9·11”事件的发生被美国政府认为是恐怖主义向美国的宣战,时任美国总统布什在9月11日当天晚间的讲话中表示:“我们的自由遭到了一连串恐怖主义蓄意而致命的攻击。……恐怖主义袭击能动摇我们最高大的建筑物的根基,却触动不了美国的根基。它们能让钢铁粉身碎骨,却不能把美国人民钢铁般的意志损伤丝毫。……美国与其朋友及盟国加入全世界渴望和平与安全的人们中来,我们要齐心协力赢得反对恐怖主义的战争”。这说明“9·11”事件给世界政治带来的最直接变化就是“美国的国家安全战略已经迅速地转向全球范围内的反恐怖主义”,并直接开展了全球范围内的反恐战争行动。
恐怖主义
要研究有关反恐战争的问题,就先要搞清楚什么是恐怖主义,这对于界定美国反恐战争片有着重要的意义。“恐怖主义”无疑是一个被长期讨论的重大理论问题,它于1795年首次出现(最早的描述见于“法国Jacobins1793年、1794年的统治,当时他血腥杀戮10000人。‘恐怖主义’这个词的来源是指政府恐怖主义,而不是反对政府或非正式政府的恐怖主义,今天普遍采用的是后者,现在美国政府采用的恐怖主义也是属于后者的定义”)。而关于“恐怖主义”的定义却数以百计、莫衷一是,正如美国学者杰西卡·斯特恩(Jessica Stern)所指出的:“各类文献中提出了数百个关于恐怖主义的定义”。其中,我们最为关注的莫过于美国的官方定义了,美国联邦调查局恐怖主义研究中心将恐怖主义界定为:为推进政治和社会目的、意在威胁或者胁迫政府、平民或者其部分而对人或者财产非法使用武力或者暴力。美国国防部将其界定为:意在胁迫或者威胁政府或者社会而对个人或者财产非法使用或者威胁使用武力或者暴力,通常为达到政治、宗教或者意识形态目的。毫无疑问,它们都关注到恐怖主义行为的威胁性、强制性以及心理学方面,指出恐怖主义者除了具有政治目的和社会目的外,还具有宗教目的和意识形态目的。
即便有政治性的立场问题存在其中,恐怖主义的要素及类型还是基本可以界定的,“可以从行为者、手段、对象和目的这四个方面来规定和分析恐怖主义和恐怖行动”。研究人员认为,概括起来,恐怖主义无外乎有暴力性、恐怖性、政治性、系统性或组织性、伤害平民目标等几个基本特性,可以分为个人恐怖主义、集团恐怖主义、国家恐怖主义三类,这三种类别在后“9·11”时代美国反恐战争片的题材选择中均有所体现,特别是后两种,是影片主要表现的对象。恐怖主义手段也通常具有相似或相同的类型,如绑架与挟持人质、爆炸、纵火、暗杀、劫持飞机、恐吓或讹诈、放毒等,这也是美国反恐战争片情节与动作设置中必不可少的内容。
美国的反恐意识形态控制
有研究者认为:“‘9·11’之后,阿拉伯穆斯林和犹太复国主义更成为好莱坞的热点,影像生产的流水线高速运转,在短时间内生产了大量‘反恐’、爱国、人性和宣扬民主反对暴政的影片,以迎合美国日趋保守的主流意识形态。昔日谨慎的‘政治正确’和多元价值的自由主义倾向,被强大的‘美国中心’价值所湮没”。从后“9·11”时代美国反恐战争片的题材设置及内容表现中可以看出,这种美国官方的反恐意识形态无处不在,这一点我们将在后文中进行详细讨论。而这种状况的出现,与美国官方反恐意识形态的控制与宣传是密不可分的,这不仅仅体现在电影上,也体现在其对所有宣传工具的控制之中。
这种意识形态控制首先有其政治因素,美国官方与军方利用其在国际传播体系中的霸主地位来宣传统治意识形态,以利于为反恐战争计划中的政治、经济与军事行动奠定坚实的舆论基础,“在政治逻辑的指引下,媒介的主要任务就是配合本国的对内对外政策,选择、编辑和播发相关内容,最终达到宣传国家意识形态的目的”。任何媒体都面临如何获取信息源的问题,而对于反恐战争来说,这个问题就异常重要,没有美国政府和军方的许可与协助,信息源的获取对于媒体来说无疑是非常困难的。例如,在伊拉克战争的宣传报道中,“美国媒体上相关的声音、图片、画面、文字多是来自五角大楼、白宫、美国军方或者随军的‘嵌入式记者’”。
所以,控制了信息源,就等于控制了话语权,而媒体为了获取新闻资源则不得不自觉地将立场进行转变或模糊,否则就会失去一些机会和竞争优势。即使有什么非官方的或秘密渠道来源的消息及题材,媒体也表现得相当谨慎,“它们大多数忙于炒冷饭,而不是煮新米;忙于寻找新的视角,而不是寻找故事本身”。在美国学者诺曼·乔姆斯基(Noam Chomsky)和爱德华·赫尔曼(Edward Herrmann)对于美国媒体宣传模式的论述中,提到了五个相互作用、互相加强的新闻“过滤器”,正是这种宣传模式使得其保证了美国统治意识形态的宣传。
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意识形态控制要遵从资本逻辑,对于私营体制的美国商业化媒体来说,实现资本效益最大化才是其最终目标,所以美国官方通过对媒体的资本投入以寻求统治意识形态的有效传播。
首先,在反恐战争已经成为受众关心的焦点话题时,美国官方提供廉价的消息及素材,极大地降低了媒体的采访、编辑成本及发行风险,从而使得统治意识形态迅速而广泛地进入传播渠道。
其次,美国政府和军方还积极投资广告、音乐、电影、电视剧等软性娱乐节目,以有形资产投入直接保证统治意识形态的宣传,而且富有针对性,正如曾负责这项工作的美国国务院负责公共外交和公共事务的副国务卿夏洛特·比尔斯所说:“我们目前所做的就是把传播美国的外交政策和观点融入到阿拉伯年轻人喜闻乐见的大众娱乐节目中去”。而这一点在美国反恐战争片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政府和军方人士时常出席影片的首映礼,这种无形的资本投入大大加强了影片的宣传力度,而政府和军方还向制片方廉价提供拍摄素材、设备、资料和人员,在营造影片可信度和观赏性的同时,也成功地使反恐意识形态得以迅速传播。这样制造出来的奇观化的战争影像,在后“9·11”时代的社会中大范围、多角度地影响受众并引发从众心理,正如德国学者内尔·诺依曼在“沉默的螺旋”理论中指出的:“大众媒介在社会舆论的形成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人们要寻求与大多数一致的意见以避免自己被孤立,所以他们往往可能支持与自己的意见不同的另一种意见(即自己认为的多数人的意见),结果可能造成社会舆论的一种假象”,也正是因为这种效果,才能保证美国官方反恐意识形态的发扬光大。
对于美国官方来讲,反恐不仅是战争行动那么简单,反恐意识形态的控制是非常重要的,美国官方对此也是不遗余力的。相对于美国在全球范围内的反恐战争来说,“非领土扩张化”的策略无疑经济实惠且效果显著,用电影中意识形态潜移默化的传播来取代生硬的说教与武力征服,虽然社会心理和民族心理仍然存在一些分歧,但是大众仍然乐此不疲,正如文化学者约翰·汤姆林森所表示的:“这种体验对现代社会中我们生存的日常生活方式至关重要:它触及了我们世俗实践的几乎所有的方面,它已经‘自然化’了,而且理所当然地进入到了体验的常规流动之中,但它依旧是一种错综复杂和有着矛盾心理的文化状况。”
电影作为意识形态控制工具
如上文所述,美国官方对于反恐意识形态控制和宣传不遗余力,其在后”9·11”时代美国反恐战争片中的表现也是随处可见,究其原因,电影也许并不是为控制意识形态而生的,但它的确是个好工具。
作为一种用于交换的精神产品,电影总要反映、表达和参与个人或集团的意识形态,它们只是或显或隐的区别,超意识形态的传播方式与“零度叙事”的追求直到今天也只是一厢情愿的幻想。但电影在大部分时间内是要遵循市场规律的,因为其是精神产品与物质产品的结合体,所以就“不能把作为艺术形式的电影的历史看做是独立于作为经济产品和技术机器的电影的历史之外的东西”,应该说,好莱坞电影在两者之间找到了较为平衡的黄金分割点。
从概念性的意义上来看,电影作为大众传媒方式的一种,势必成为意识形态传递的载体。路易·阿尔都塞在《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中指出:宗教、教育、家庭、法律、工会、文化和大众传媒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其功能是向个体灌输主流意识形态,使个体接受现存社会规范和社会结构,在生产关系体系内“自愿”接受社会角色,以非武力或非强迫的方式迫使个体服从现存社会关系。随后,让-路易·博德里(Jean-Louis Baudry)发表《基本电影机器的意识形态效果》一文,深入探讨了电影机器的意识形态效果,即电影通过对一个中心位置的幻觉式界定而构造出“主体”的同时,又在无意识状态中“询唤”出意识形态效果,“它是一种注定要获得明确的意识形态效果的机器,这个机器对于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来说是必需的:它创造主体的幻觉活动,并与由唯心主义的支持所生成的显著效力沆瀣一气。……由此而言,可以把电影看成是一种从事替代的精神机器。它与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模型相辅相成”。这也与让-路易斯·柯莫里(Jean—Louis Comoli)《技术与意识形态》一文中的观点相吻合,它们都强调电影作为一种表达手段,属于意识形态上层建筑,无论就电影的生产机制、电影表现的内容和形式,以至电影的基本装置而言,都具有意识形态的性质。
当然,电影既受制于国家意识形态机器,也再生产这种意识形态。至于意识形态控制的手法,则并非那样赤裸的艺术教化,正如阿尔都塞所论及的:“意识形态是以一种在个体中招募主体(它招募所有个体)或把个体‘改造成’主体(它改造所有个体)的方式并运用非常准确的操作‘产生效果’或‘发挥功能作用’的。这种操作我称之为询唤或召唤。”具体到好莱坞战争片,与统治意识形态的关系也不外乎处在‘将个体改造成主体’的过程中,对内如此,对外也如此,“我们不得不承认,好莱坞正在严肃地传输美国文化,正在有效地将美国主义行销全球,无数的观影者通过好莱坞影像构建着美国,使美国制度化为自身的文化标准模式”。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必定存在着难以“将个体改造成主体”的非统治意识形态,甚至更激进一些的反统治意识形态,我们或称之为“反思”与“出离”,这也就形成了好莱坞战争片对立于主流的另一传统,这两极之间的对立与融合共同构成了美国战争片的意识形态流变,也造成了一部分后“9·11”时代美国反恐战争片游走于反思与歌颂边缘的无奈。
(摘自《反恐影像:后“9·11”时代美国反恐战争片解读》,凤凰出版社出版,定价: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