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近日,国务院批复了海关总署、上海市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编制的《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在2月29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副署长孙玉宁、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华源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详细解读了《总体方案》。
新平台、新载体、新节点
孙玉宁指出,设立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助力上海当好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有利于服务更加主动开放的国家战略,丰富开放型经济发展载体;有利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
孙玉宁介绍,《总体方案》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就是“3个3”。
“一是3个定位: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的核心定位,一是便利国际商务交流的新平台,二是服务资源要素汇聚的新载体,三是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节点。二是3个核心功能:主要是便利国际商务交流、服务高端国际会展活动、提升培训服务质量。三是采取3方面管理措施:便利人员进出、便捷行李物品管理、实施货物高效管理。”孙玉宁说。
孙玉宁表示,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主要依托国际航空枢纽,以促进国际商务交流为目标,在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区、口岸限定区域管理制度基础上,叠加了进出境人员便利化的政策和措施,将“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制度从货物向自然人拓展,汇聚全球要素和资源,建设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平台。
据介绍,《总体方案》牢牢把握“管得住才能放得开”的原则,建立完善了国际商务合作区风险防控体系,主要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实施封闭管理;二是坚持科技赋能;三是强化协同高效,建立各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共管的工作机制。
紧锣密鼓推进规划建设
“建设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上海的重要使命,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提升上海‘五个中心’能级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华源说,上海市将在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紧锣密鼓推进规划建设。
具体时间表,《总体方案》已经明确:2025年底,要依托先行启动区目前基础条件,建设会展、培训、酒店、服务等相关功能设施,同时还将抓紧推进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先行启动区封闭运行。到2028年整个区域实现封闭运作,并完成整个先行启动区的建设。到2030年商务合作区全面建成,区域功能辐射带动能级实现进一步跃升,与东方枢纽7平方公里形成很好的联动效应。
华源介绍,上海目前共有7.5万家外资企业,5.8万家外贸主体,外资企业总部956家,外资研发中心561家,口岸贸易额超过了全球的3%,经过上海口岸进出的境外人士居全国首位。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开放度最高、经济最为活跃的区域之一,外贸外资企业有着大量的商务洽谈、会议展览、国际培训等跨境交往需求。商务合作区的设立将更好地满足这些国际交往需求,打造链接长三角、服务全国、辐射全球的平台载体。
下一步,上海将重点围绕三方面抓好《总体方案》落实:一是放大政策集成效应,打造制度型开放新高地;二是打造平台载体功能,助力“五个中心”建设;三是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助力区域协同高质量发展。
更好发挥上海对外开放优势
“商务合作区可在适用综合保税区现有税收政策基础上,叠加部分货物进口免税政策以及人员便利化措施,涉及免税、保税、退税等税收政策。”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王洪林指出,税收政策的实施,将为商务合作区建设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有利于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更好发挥上海对外开放优势。
“一是赋予部分境外入区货物免税政策。免税货物清单将根据商务合作区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满足建设运营需要,释放政策红利。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境外入区货物实施保税政策。三是对境内区外入区的部分货物实行退税。四是区内消费照章征税。五是便利人员进出。对境外人员携带自用、合理数量的行李物品进入商务合作区给予充分便利,境外人员可在区内提前办理出境行李物品的离境退税等手续。”王洪林说。
国家移民管理局边防检查管理司负责人龚耀告诉记者,便利境内外人员进出商务合作区方面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境外人员搭乘国际或地区航班自浦东国际机场入区无需中国签证,移民管理部门凭商务合作区综合管理机构备案的有效邀请,仅开展国际旅行证件核验;二是国际侧入区的境外人员在区内开展商务活动,可停留30天,并可根据需要申请延期;三是国际侧入区的境外人员可在区内申请口岸签证,方便在国内开展商务考察等活动,移民管理部门依法提供相应的便利;四是境内人员入区实施通行许可管理,移民管理部门将会同海关等单位全力保障境内人员入区交流交往需要。
(本报记者 张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