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十三五”·知识界访谈】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回眸“十三五”,我国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各项民生指标不断改善。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五年来,我国民生领域改革取得了哪些成就?本报记者就此专访了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军辉。
记者:如何理解和评价民生事业“十三五”总体成就?
王军辉:“十三五”期间,人民生活得到较大改善,保障体系逐渐健全,保障力度不断加强。2016-2019年,扣除物价因素,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0.25%,年均增长6.34%,最低20%收入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4.42%,年均增长7.55%。农村居民增长20.29%,年均增长6.35%。农村减贫取得巨大成就,农村贫困人口从2016年的4335万人减至2019年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6年的4.5%降至2019年的0.6%。个税改革取得巨大突破,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设立6项专项附加扣除,约8000万人免除个税负担,6500万人减税70%以上。获基本医疗补助人口从2016年的5629.6万人增加至2019年的7782万人,城市的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以及农村的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都取得巨大进展,并且基本建成全世界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
记者:“十三五”规划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原则来着重阐述,这五年的突出成效是什么?
王军辉:“十三五”期间,民生方面最令人瞩目的成就是农村的大规模减贫,它最为全面和深刻地体现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一党的执政理念。“十三五”期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期和决胜期,国家为此投入了巨大的人力财力。从精准扶贫启动至2019年,全国累计选派300多万名县级以上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干部参加驻村帮扶,派出24.8万个驻村工作队,在岗的驻村干部有70多万人,20.6万名优秀干部就任贫困村和基层党组织薄弱村的第一书记。“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共拨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达5179亿元,各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超过1.2万亿元,并动员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力量,支持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和就业,改善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教育、医疗和住房条件,切实降低其教育、医疗和住房负担,并开展扶志扶智工作,激发贫困群体脱贫的内生动力,增强贫困群众通过自我发展实现脱贫的信心和能力,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两大发展宗旨。
“十三五”之前,我国扶贫的工作方针经历了救济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的转变;在“十三五”期间,又进一步实现了开发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与保障式扶贫相结合这一巨大转变。这两次转变充分展现党和政府在民生工作方面的稳健和务实作风。在本世纪的第二个十年,尤其是“十三五”期间,产业开发的潜力逐渐被挖掘出来,经济发展对低收入人群的涓滴效应逐步减弱,基于“增进人民福祉”这一发展宗旨,政府逐渐增强保障制度在反贫困工作中的重要性,针对劳动力不足家庭,加大保障的覆盖范围和保障力度。
记者:着眼未来,我们应当如何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在实现更高标准更大范围的民生保障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
王军辉:在2020年这一承前启后之年,针对农村绝对贫困问题的脱贫攻坚即将收官,面对全社会相对贫困的更大范围的贫困治理也已经提上议事日程。如何进一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势必要在做好开发式扶贫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保障性制度在反贫困工作中的重要性。如果要实现更高标准更大范围的民生保障,保障制度建设要跳出兜底式保障的藩篱,把“增进福祉”和“人的发展”结合,充分尊重人的主体性,考虑到激励相容问题,加强有条件现金转移支付在保障中的地位,对人的自我发展机会和能力进行有效保障,从而在兜底式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发展型保障制度,把经济增长、经济结构转型、人力资本投资和社会保障紧密结合,实现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维持国民的较高生活水准。
(本报记者 邱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