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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10月26日 星期一

    唐宋转型与碑志文创作

    作者:徐海容 《光明日报》( 2020年10月26日 13版)

        碑志文是我国古代一种重要的应用文体。唐宋文化昌明,文学昌盛,碑志作家多、作品多,众所周知。而从转型的角度比较分析碑志文的发展流程和风格特征,有助于深化唐宋之际的文学认识。

        碑志作家的身份转型

        中唐以来,士人的主体身份和文化心理身份发生了变化,这影响到碑志文的创作。初盛唐朝廷选拔撰碑文者多注重文词之士,此尤以玄宗时期为最。如以大手笔著称的文士张说,就多次奉诏作碑文。张说作碑文也有意突出自己的这一身份,开元七年撰《王仁皎碑》云:“词臣奉诏,作之铭曰。”开元九年撰《郭知运碑》云:“有诏词人,为其碑志。”中唐以后,文士撰写碑志成为常态,如韩愈、段文昌都奉诏撰《平淮西碑》。白居易《大唐故贤妃京兆韦氏墓志铭并序》明言:“故葬之日,掌文之臣白居易,得以无愧之词,志于墓而铭。”敬宗朝则更为普遍。杜牧《吏部尚书崔公行状》云:“滑人叩阙,乞为承简树德政碑。内官进曰:‘翰林故事,职由掌诏学士。’”可见其时王室成员墓志基本上由翰林学士撰写,而诏撰大臣墓志则由宰相撰写,翰林学士撰写碑志文的数量整体上超过台席(宰相)。故叶昌炽《语石》云:“唐人应制碑文,书撰皆称臣、称奉敕……词臣荣遇,千载一时已。”

        有唐一代,像韩柳元白等,虽为词臣,但多游离于庙堂之外,始终未能进入中枢阶层,掌握核心权力,其碑志作品或应时制景而颂美铭功,或忧愤感怀发不平之鸣。殆至宋代,碑志作家的主体身份发生了变化。唐太宗定义士大夫着眼于官爵和礼仪名教,而宋代大开科举取士,推行文官政治,最终打破士族门第,形成一个来自民间社会、但又能集政治精英、社会精英、文化精英为一体的士人群体,其知识结构和文化素养比唐人更宽博深厚。明道、经世、致用,自中唐以来,在宋代文人士大夫身上表现突出。而修史风气的浓厚,更使得宋代文人多文史兼擅,反映在碑志创作中,宋人也有意突出自己的史臣而非词臣身份,这是和唐人不一样的地方。欧阳修《镇安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赠太师中书令程公神道碑铭》载皇帝“诏史臣修曰:‘汝为之铭’”,《太尉文公王公神道碑铭》又云:“有诏史馆修撰欧阳修曰:‘王旦墓碑未立,汝可以铭。’”欧阳修、宋祁、曾巩、司马光等人都曾身处要职,精于文学,达于政治,娴于修史,掌握着时代话语权,身体力行,追求碑志文写作的史家笔法,这就能从根本上推动碑志作家身份定位的转型。

        创作思想的转型

        刘熙《释名》云:“碑者,被也。此本葬时所设也……臣子追述君父之功美,以书其上,后人因焉。故建于道陌之头,显见之处,名其文谓之碑也。”刘勰《文心雕龙·诔碑》也强调:“标序盛德,必见清风之华;昭纪鸿懿,必见峻伟之烈,此碑之制也。”这实际上是对碑志文创作颂美铭功准则的肯定。张说、苏颋的碑文颂美铭功,润色鸿业,讴歌盛世,自不待言。中唐以后,韩柳等人发起文体革新,借倡扬儒道而呼唤中兴。韩愈《上宰相书》倡导“读书著文歌颂尧舜之道”,柳宗元也说自己“唯以中正信义为志,以兴尧舜孔子之道,利安元元为务”。正基于此,唐代词臣碑志文写人记事颂美铭功,多铺排罗列,行文议论抒情,气势凌厉,形成雍容和雅的风貌,这在韩柳等人的作品如《平淮西碑》《平阳路公神道碑铭》中表现明显。

        宋代士大夫群体作为文化主体力量,最终导致一种新型儒学即宋学的形成。宋学既强调回归儒家经典又有创造性哲学思辨,推崇“明体达用”“内圣外王”,倡导“义理之学”。自北宋初期,宋儒就开始这一学术转型,欧阳修对太学体的扭转就是明证。身为北宋文坛领袖,欧阳修更努力推动碑志创作的转型。在《论尹师鲁墓志》中,欧阳修提出“简而有法”的碑志创作思想,这个“法”就是以经传为本、微言大义的春秋笔法。在《代人上王枢密求先集序书》中,又倡导“言以载事,而文以饰言。事信言文,乃能表见于世”。反对碑志创作虚妄的铭功颂美之笔,倡导史家直录的独立精神,追求写人记事的真实准确。王安石《上人书》云:“且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以适用为本。”欧、王等人对碑志功能的根本认识,已经从礼仪性的颂美铭功转向现实政治的经世致用,影响深远。苏轼撰《富弼神道碑》明言“知虏中皆有中原文字,故为此碑,欲使虏知通好用兵利害之所在也”。开宝八年,张贺撰《孙公墓志铭并序》曰:“公存扬善政,殁称令名,在家则孝道障,于国则忠节显,备传信史,不复更书。今以坟陇既营,松楸是植,千载之后,虑迁陵谷,故以志之。”均强调碑志创作客观公正、秉笔直书的史家笔法,追求文章创作的崇义尚理、经世致用而非简单的颂美铭功。我们看唐人的碑志,多铺排墓主家世祖勋,写人记事情感张扬,而宋代碑志则淡化门第背景,更多展现士人成才历程,彰显自我奋斗精神,在人事的评判上更显独立思考和理性论述,就说明这一点。

        写作手法的转型

        碑志文具有悼亡死者、安慰家属的功能,于志主记功彰美,扬长避短,扬善隐恶(后世悼词亦如此),于死者和其亲朋来说,备极哀荣。中唐以后,伴随着文化转型的大潮,这一写法出现转变。文人开始有意识地借助碑志表达个人好恶,或显或微,或直或隐。如韩愈《凤翔陇州节度使李公墓志铭》《唐故昭武校尉守左金吾卫将军李公墓志铭》等文,被方苞评为“志无美词,铭亦虚语”“直叙,然中有讽刺与称美处,不爽尺寸”。其后柳宗元《扬州大都督南府君睢阳庙碑》、杜牧《唐故太子少师奇章郡开国公赠太尉牛公墓志铭》等亦多见指斥之笔,这已不能用扬善隐恶来解释。

        刘勰《文心雕龙·诔碑》云:“属碑之体,资乎史才,其序则传,其文则铭。”欧阳修、曾巩等明确提出碑志的撰述应该向史传靠拢,追求事信言文,写法上变曲笔为直笔,善善恶恶,激昂大义,这就比唐人碑志为墓主歌功颂德和抒发个人不平之鸣的写法更进一步。曾巩《寄欧阳舍人书》对此有着系统理论阐述。在《太子太师致仕赠司空兼侍中文惠陈公神道碑铭》中,欧阳修写丁谓任“参知政事,主言者以罢黜公,公争不已,乃徙公京西”,又写“后晋公益用事,专威福”,直斥权奸,衬托出墓主的高风亮节。针对《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文正范公神道碑铭》引起的争议,欧阳修在《与渑池徐宰党书》强调“述吕公事,于范公见德量包宇宙,忠义先国家”,强调文章创作要忠于事实,以史为据,扬善惩恶。曾巩去世后,时人韩维为其作神道碑文,林希为其作墓志铭。比较之下,不难发现,两篇文章均思辨论理,在行文风格和评价体系上高度一致,而富弼撰《范仲淹墓志铭》,不虚美,不隐恶,自云“使为恶者稍知戒,为善者稍知劝”。苏轼、王安石、司马光等人的碑志作品于此亦体现明显,这就体现出北宋碑志文整体的审美追求与写作原则,具体体现在注重史实选择,叙事客观公正,用语平和内敛,多从义理角度评判人物,在人才认知上有鲜明的道德化、史鉴化、实用化倾向。

        (作者:徐海容,系东莞理工学院中文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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