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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7月01日 星期三

    推进香港稳定 捍卫国家安全

    作者:凌胜利 《光明日报》( 2020年07月01日 12版)

        【鸣镝】 

        6月3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法律通过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的要求,依法征询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于6月30日下午作出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国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明确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公布实施,展现了中国政府维护国家安全与坚持“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建立起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无疑将更好地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此次立法的重要价值显著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公布实施是中国中央政府行使国家主权的重要体现。维护国家安全历来是中央事权,在任何国家都是如此。中央政府对所有地方行政区域的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责任,这是国家主权的重要体现,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环顾当今世界,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国家安全法律,实现对国家安全的依法保障。如澳大利亚有两部国安法,英国有3部,加拿大有5部,而美国则有多达20部。因而对中国政府而言,制定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是合法行使主权,容不得世界上其他国家说三道四。

        世界上任何国家,无论其制度如何,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国家立法权力,一般由国家最高立法机构行使。香港虽然实行“一国两制”,但前提是“一国”,国家安全属于中央事权,中央政府对于国家安全负有最终的、根本的责任,也必须享有和行使一切必要的权力。中央通过基本法第23条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履行其宪制责任,但这并不影响中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继续建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全国人大作为中国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当然有权力依据宪法和基本法,根据香港特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制定与香港特区有关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构建有关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全国人大作出有关决定具有坚实法律基础和最高法律效力,也是行使国家主权的重要体现。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公布实施是收拾香港乱局的当务之急。2019年6月“修例风波”以来,“港独”组织和本土激进分离势力日益猖獗,暴力恐怖活动不断升级,外部势力加大干预香港事务力度,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予以防范、制止和惩治。香港动荡持续一年以来,对香港的稳定与繁荣造成了严重冲击,也危及香港未来的发展前景,长此以往,香港的明天恐怕暗淡无比,这也使得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刻不容缓。

        尽管基本法第23条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就维护国家安全自行立法,但香港回归23年来,由于反中乱港势力和外部敌对势力的极力阻挠、干扰,相关立法仍未完成,香港特别行政区完成第23条立法实际上已经很困难。因此,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既是形势所迫,也是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治本之策。尽管立法是当务之急,但立法工作也注重科学调研、专业探讨和循序渐进。此项法律起草过程中,多次听取香港行政长官和有关主要官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社会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体现了起草程序的民主性、专业性和科学性。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公布实施有利于香港的长治久安。事实证明,只有香港稳定团结,才能实现香港的经济繁荣和长治久安。对于有些奇谈怪论质疑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危害了香港的自治、损害了香港的人权、不利于香港未来发展,既要认清一些人“逢中必反”的丑陋心态,也要就事论事以理服人。该法律明确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明确规定了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类罪行和处罚,目的是对犯罪行为实行精准打击。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针对的只是那些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不会影响香港的高度自治,也不会影响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

        国家安全有坚实保障,社会才会稳定有序,香港才会发展繁荣。“修例风波”对香港造成了巨大损失,破坏了香港人的安居乐业,导致香港痛失保持了25年之久的全球最自由经济体地位,香港经济更是10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失业率创下近10年新高。香港的持续动荡,导致作为香港经济重要支柱的服务业经营困难,居民收入普遍下降。长此以往,香港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将遥遥无期。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的通过,将使香港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备,社会秩序更加稳定,营商环境更加良好,其重要价值毋庸置疑。它有利于维护“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有利于“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有利于维护香港的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地位,有利于香港长治久安。

        第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公布实施是“一国两制”方针根据形势变化的不断完善。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发挥了重要作用。需要明确的是,“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作为“一国”,主权、安全与发展属于核心利益。与此同时,香港内部的乱港分子与境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对香港的长治久安构成了越来越大的危害。香港出现乱象,重要原因之一是反中乱港势力和外部势力无视“一国”之本,挑战“一国两制”的原则底线。这也使得在“一国两制”框架内推进国家安全立法很有必要,是应对形势变化的正确举措,有助于推动“一国两制”的不断完善。此次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既考虑香港特区的实际情况,也兼顾内地和香港两种法律制度、两种司法体系的差异,显然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实现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完善。未来执行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还是需要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建立适宜的执法体制,推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有效落实。

        香港是中国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窗口,决不能成为反中乱港势力的营地,更不应该成为危害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核心利益的“疮口”。香港是中国的领土,应该发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职能,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面临着更加复杂的外部环境。当前大国博弈持续加剧,一些国家利用香港大做文章的险恶用心已经昭然若揭,维护香港的安定有序与维护国家安全已经密不可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公布实施既是形势所需,也是深谋远虑。

        (作者:凌胜利,系外交学院国际安全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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