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而发】
在全国上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作为具有极强社会实践责任的伦理学者应该努力发挥伦理学学科反思、规范和引导作用,在伦理道德方面为抗击疫情提供建设性意见。令人欣慰的是,已经有伦理学者从政治伦理、市场伦理、角色伦理、慈善伦理、公共伦理等方面进行了思考,本文则从生命伦理学的角度,呼吁伦理学界积极参与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斗争当中来。
在我国包括道德哲学、伦理思想史、伦理社会学、应用伦理学等在内的伦理学学科体系中,生命伦理学属于应用伦理学范畴,主要研究卫生健康领域中的重大公共性伦理问题及其道德冲突,以供决策参考并影响公众。面对当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形势,生命伦理学者应以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问题为中心,进行深入反思、合理规范和正面引导。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非常丰富的敬畏生命的精妙论述。例如,医学典籍《黄帝内经》云:“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唐代孙思邈说,“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等等。这些观点,也引起了西方学者的高度关注,德国哲学家阿尔贝特·施韦泽提出:“中国伦理是人类思想的伟大成就。较之其他任何一种思想,中国思想都走在了前面……并且赋予了爱还要涉及生灵及万物的内涵。”他认为中国的伦理学者早就确定了人对动物的义务和责任。例如,他指出孟子以感人的语言表达了对动物的同情,列子认为动物心理和人类心理的差别并不很大,杨朱反对动物只是为了人及其需要而存在的偏见,《太上感应篇》包含了许多善待动物和植物的格言,甚至提到了《月令》“无覆巢,无杀孩虫,胎夭飞鸟”的要求。
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施韦泽明确提出敬畏生命的概念,指出:“善是保存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他基于欧洲传统思想认为道德关系只限于人类自身,把动物、植物等生命形态置之度外的缺陷,认为世界不仅是过程,而且是生命,一切生命都是神圣的,倡导一种对所有生命都承担起责任的伦理学。我国学者朱贻庭也认为,生命作为敬畏的对象具有崇高的价值。人们因其崇高而敬,因敬其崇高而畏,即畏己之冒犯崇高也。唯有对崇高价值之敬畏才会有维护崇高价值的使命感和责任心。这里的实质在于,人把生命作为至高的价值。因此把“敬畏生命”作为当代生命伦理学的核心范畴是可行的。
战胜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在于行动,特别是从个人行动扩展成全体公民的行动。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全国人民已经充分动员起来,团结奋斗,打响了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正在取得积极成效。特别是广大医护人员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主动请战、不怕牺牲、不辞辛劳、攻坚克难,成为阻击疫情的中坚力量,也是全社会学习的榜样。而从当代生命伦理学话语体系构建的角度看来,这也是一个从敬畏生命到敬佑生命的深化、丰富和发展过程。如果从释义上来理解“敬佑”这个词语,可以说它综合了“敬畏”和“佑助”两层含义,强调对生命不仅要敬畏,而且要佑助,并且把重点放在了佑助上。这就更突出了在生命伦理学领域中,人们采取实际行动的重要性。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在攸关全体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时刻,伦理学工作者要与广大人民群众一起,“在事上磨炼”,把“敬畏生命”的信念落实为“敬佑生命”的行动,向面对重大传染病威胁义无反顾、舍己救人的医护人员学习,团结一心、排除干扰,直至最终战胜疫情。中华民族有通过道德行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传统,不仅敬畏人的生命,而且敬畏自然的生命。生命伦理学工作者应该把自己的学术研究成果应用到抗击疫情实践中,进一步深化生命伦理学学科的研究。我们要为此努力!
(作者:陈泽环,系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