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答问】
编者按
社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的第一线,也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关键所在。2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中强调,强化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实施地毯式排查,采取更加严格、更有针对性、更加管用有效的措施,防止疫情蔓延。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调研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把社区这道防线守住,就能有效切断疫情扩散蔓延的渠道。
疫情面前,全国各地城乡社区涌现出一些好的做法,也带来许多思考与启示。如何鼓励并用好疫情防控中的基层自治力量,为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做出积极探索与实际贡献?光明智库特邀专家探讨交流。
本期嘉宾
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杜志章
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唐晓勇
北京联合大学首都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党的建设研究会特约研究员 杨积堂
贵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郭红军
1.社区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最有效的防线
■记者观察
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地的社区都动了起来。在北京,回龙观霍家营社区对隔离观察家庭发放礼包,以暖心的关怀赢得隔离人员的理解和配合;在广州,全国首个测温5G警用巡逻机器人诞生,可在机场、车站、社区等地方进行疫情防控巡逻……
光明智库:防控疫情,城乡社区等基层治理体系肩负着什么样的责任?此次疫情防控中,各地的村民自治、社区防控等体现出哪些亮点,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杨积堂:总体来说,城乡社区肩负着如下责任:一是守护。在疫情面前,城乡社区工作者很好地履行着守护人的职责,比如,反复摸排社区人员身体状况,对于社区人员的流动进行有效管控。二是动员。以党建引领,发挥城乡社区基层治理体系的动员能力,实现群防群控、联防联控。三是帮扶。在疫情防控中,送温暖上门,帮助困难家庭和特殊人群渡过难关。
杜志章:疫情发生以来,不少社区采取多项措施,落实防控责任,实现入户排查、重点群体监控“两个全覆盖”。在疫情防控中,社区在如下几个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一是引导个人的自我管理,号召“不串门、不聚集”;二是整合基层各方力量,组建社区或村组防控工作队,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坚强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组织大量的志愿者,为广大居民的健康和生活提供帮助。可以说,多方力量有机配合,为守住社区这道防线发挥了重要作用。
郭红军:城乡社区疫情防控亮点很多,让我印象深刻的有以下四点:一是防控措施的多样性。很多社区利用广播、横幅、微信群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保证了防控信息的及时可达。二是宣传讲解的生动性。不少社区采用易于被理解接受的生动语言,既传播了知识,又讲明了道理。三是参与主体的全民性。做到了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四是疫情防控的实效性。人员排查、社区消毒、物品派送等惠民活动,让广大居民看得见实效、感受到温暖。
唐晓勇:科技信息手段的快速运用成为最大亮点。很多社区用二维码扫码登记,让防控工作更加有效,更加安全快捷。一些互联网企业推出多个防疫场景应用,实现一部手机管理社区、智慧健康打卡、访客登记、视频关怀、数字巡查、快速上传下达等,用数字科技筑起社区防御病毒的保护网。
2.社区力量的发挥,离不开平时的培植与推动
■记者观察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区居民议事会、社区楼道协商会、乡村民情恳谈会等,都是居民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的写照。例如,西部民族地区乡村的“院坝会”,不仅便于基层干部走进群众,也使群众心头的难题得到了有效化解。
光明智库:木必有本,水皆有源。近些年来,在鼓励和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强化群众自治能力方面,党和政府倡导什么样的理念,采取了哪些措施?
郭红军:此次城乡社区自治力量的发挥,离不开平时的培植与推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治理体系创新,创造性提出了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的要求,激发了基层社区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实践证明,在街道党委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众多社区形成了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办事多商量的协商共治良好氛围。
杨积堂:我国是一个14亿人口的大国,社会治理更为复杂和艰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党和国家对于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强化群众自治能力的制度设计和政策措施,只有真正落到实处,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才能不断提升,面对疫情才能应对有方、措施得力。从这个角度讲,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视程度和保障力度,切实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提升基层群众自治能力。
杜志章:在疫情防控中各地强调的“群防群控”,就是基层群众自治体系和自治能力的充分体现。例如,为阻断传染源,社区和村组实施封闭式管理,居民自觉隔离、相互监督;为避免交叉感染,居民自发组成网络社区,通报疫情、互相帮助;为解决防控物资紧缺问题,居民自发捐款捐物。
3.依法自治、以德自治,确保基层群众自治不脱轨、不走样
■记者观察
疫情发生以来,“封路”“封村”等做法,虽阻断了疫情,却也切断了与外界的联系。有的社区在核实居民身份时“一天三变”,导致居民出得来却进不去;有的社区对外地返回的租户采取“一刀切”,缺乏人情味。
光明智库:在您看来,此次疫情防控中,城乡社区自治存在哪些短板?应该如何激发民众自治热情、提升基层群众自治能力?
杨积堂:防控疫情,城乡社区的重要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得到充分展示,但同时也暴露出个别地方、个别社区管控方式简单粗暴、措施僵化等弊端。需要看到,社区治理和居民自治,不是德外自治,更不是法外自治,而是依法自治、以德自治,必须把社会公德、人伦道德和国家法律作为基层自治的底线和红线,保证基层群众自治不脱轨、不走样。
事实上,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其根本前提是要“健全党组织领导”。针对本次疫情防控,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特别强调要广泛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落实联防联控措施,要坚持党建引领,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唐晓勇: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其一,过度反应。例如,一些地方为了防控疫情,设置路障、挖断公路,反而容易引发交通安全隐患。其二,应对不足。例如,一些居民在防控期间不愿意戴口罩;还有些居民不愿意待在家中。对于这些情况,社区除了强制管理外,缺乏更为有效的、人性化的管理措施。其三,管理不畅。一些社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得不到业主的积极配合,妨碍了防控工作的有效展开。
杜志章: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是基层群众自治的根本前提,基层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必须肩负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其次,坚持法治是基层群众自治的基本原则,基层群众自治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最后,坚持德治是基层群众自治的价值取向。基层群众自治中应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美德,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基层群众自治实践。
4.拿出绣花精神,全面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记者观察
一段时间以来,“楼上楼下不相认,对门对户不相识”的城市社区很常见。在疫情防控中,以往看似冷漠的邻里关系变为线上的活跃交流,一些社区还推出了“1+N”家庭志愿服务平台,帮助有需要的邻居,凝聚了社区共同体意识。
光明智库:此次防控疫情中的城乡社区治理行动对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哪些启示?今后应如何进一步协同发力,促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杜志章:透过此次疫情的“群防群控”工作,应更明确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我们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二是坚持依法治理,以法律规范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用法律保障基层群众基本权利。三是广泛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激活社会资源;四是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为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贡献每个人的智慧和力量。
唐晓勇:提高城乡社区治理能力,要拿出绣花精神,要多从居民身边的小事做起,发挥好“社区吹哨”的工作机制,让楼栋居民的事有人想、有人管、有人办,形成居民有诉求、社区有响应的“回音壁”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治观念。
杨积堂: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要让所有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在机制上和措施上不断改进和完善,社会治理的水平才能不断提升。
项目团队: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胜、王斯敏、姚同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