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以全科网格为“底座”,以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体系为“杠杆”,以“N个体系”创新为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就是这样一种创新。这一制度创新,抓住了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几个关键机制。
建立了高效的信息处理机制。路桥区的网格化管理中,全科网格员和实时监控系统、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相关执法队伍和调解人员等,完成了信息采集、分流、处理、反馈的闭环管理,有效解决了社会治理中的信息不足、信息滞后、信息堵塞、信息空转等问题。
建立了跨部门的协作机制。路桥区通过“四个平台”建设,形成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4个功能性工作平台,一定程度上整合了传统管理体制中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力量,缓解了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分散的问题。
建立了跨层级的衔接机制。路桥区建立了网格-社区-街道-区四级联动机制,社会治理信息逐级处理,社会治理问题逐级分流,有效实现了跨层级的协调。同时,区级职能部门人员下沉到街道和网格,有效加强了区级部门与街道和社区的实时沟通。
建立了多主体的协同机制。路桥区通过动员党员干部、鼓励兼职队伍、组建志愿者队伍、激励人民群众的办法,运用“以奖代补”“平安金币”“外来人口绿卡制度”等激励杠杆,有效激发了多种社会主体的参与积极性。
在近年的持续探索中,路桥区以解决社会问题为导向,通过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了信息综合采集与分类分级处理的结合,通过队伍下沉和发动群众夯实了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通过平台建设和四级联动体系加强了横向协作和纵向衔接,在浙江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平安建设体系基础上,建立起了科学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如何建立一套更善于回应基层需求、更善于支持基层创新、更善于培育基层力量、更善于促成基层集体行动的体制机制?这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相信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路径会逐渐清晰。
(作者:黄红华,系浙江工商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