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凝练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其中第一条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对坚持和完善13个方面的制度体系作出部署,其中第一条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并将之统摄和贯穿其他12个方面。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实现党的全面领导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基本观点
无产阶级政党的一个重要属性就是通过政党纲领实现党的领导职能。恩格斯强调,制定一个原则性纲领,这就是在全世界面前树立起可供人们用来衡量党的运动水平的里程碑。对内它可以实现思想统一,对外它可以号召和争取群众,将一切可以争取的革命力量积聚到党的周围以达到革命的目的。《共产党宣言》作为共产党人的第一个理论和实践纲领,它的问世,标志着无产阶级政党正式开启以新的政治目标、新的政治力量和新的政治活动影响人类社会政治发展的伟大征程。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党的纲领必须朝着预先确定的方向发展,要在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始终代表着整个运动的利益,实现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的统一。无产阶级政党的政治领导就是在制定党的政治纲领中明确,在执行党的政治纲领中兑现,在推进社会革命进程中展开的。
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和指导革命运动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非常重视理论武装对于实现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作用。他们指出,无产阶级政党的突出优点,就是有一个新的科学的世界观作为理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从理论的角度回答群众所关心的问题,是理论掌握群众从而变成物质力量的基本方式,同时也是理论发展的内在要求;理论来源于实践,并且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这种由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构成的实践逻辑与理论逻辑相统一的历史活动,也就是理论掌握群众从而变成物质力量的政党思想领导的过程。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工人阶级在反对有产阶级联合力量的斗争中,只有把自身组织成为与有产阶级建立的一切旧政党不同的、相对独立的政党,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他们强调共产党组织的坚强有力有赖于严格的纪律和领导者的权威,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实现党的组织领导的必要条件;为了保证革命的成功,必须有思想和行动的统一;党的统一,特别是党中央委员会的统一,是党的利益所在,应该高于一切。马克思恩格斯一再强调,共产党组织的坚强有力根源于政党成员是最坚定的共产主义者也是最勇敢的士兵。这恰是党组织坚强有力的全部根据所在,因而是实现党的全面领导的组织保障和力量源泉。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前提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奠定。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结合中国实际进行了独具特色的制度创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展了广泛而深刻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了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在内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确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面对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严重曲折,中国共产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和基本框架。党的十六大后,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了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日趋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创造性地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军事等各方面的具体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被推进到新的历史高度。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是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这些制度安排,为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指明了方向路径。
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是一个由理论学习、党性教育、激励担当、为民服务、廉洁自律等各项具体制度构成的党的自我提高和自我完善的价值认知体系和实践推进机制。建立这项制度,目的在于以制度的权威性、规范性和稳定性,把恪守党的性质宗旨、理想信念和奋斗目标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常态、发挥长效,从机制上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战斗力。
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通过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强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全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
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求以宪法和党章为统领和根本遵循,以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为主干,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制度体系。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就是要在各种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中全面贯彻党的领导意图,全面体现党实施领导的制度性安排,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和体现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通过党的群众路线的制度化建设和程序化运行,把群众观点是党的根本观点的历史唯物主义认识,把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的价值定位,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依靠人民治国理政的执政理念,转化为党的活动准则和办事规程。通过制度的完善,保证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实现党的生命线和群众观点的有机统一、党的政治路线和工作路线的价值融通。
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牢牢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领导制度,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全党共同政治责任的高度以及着力健全民主集中制各项具体制度的角度,保证民主集中制整体效能的最优释放。坚持依法执政这一基本领导方式,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把党的领导活动纳入制度轨道。
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指向,以深入开展党的自我革命为载体,以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目的,从党的内部生活和外部活动的全领域和全过程,加快推进管党治党的体制完善和机制创新。以此为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规律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机制保障。
(作者:王韶兴,系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