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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1月16日 星期四

    停车不挡道

    作者:裘立华 《光明日报》( 2020年01月16日 15版)

        【网言】

        最近,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几起私家车车主违停阻挡道路,导致被人暴力损车“私了”的情况,引发社会关注。

        1月初,杭州的一位女士因车位内的车辆被在通道上违停的一辆车挡住,一怒之下连撞11次后驶离;太原一位患癌症老人因被违停车辆挡路,先后联系3天未果,错过专家门诊,最后手持铁锹怒砸违停车。

        这样的行为当然不可取,两位也有可能因损害他人财物而面临处罚。但也有不少网友指责这些乱停车的车主,认为恶意停车给他人造成严重困扰,该下力气管管了。

        近日重庆一幢高楼大火,消防通道被乱停车堵塞,结果众人把车掀翻。消防法有规定,这样乱停行为不仅车主得不到赔偿,相反还可能接受惩罚。

        但是,个人碰到这样的情况却缺乏制约手段。恶意占位往往发生在小区、停车场内,假如个人车辆被堵,基本找不到部门能帮助解决。个人所能做的,就是不断拨打对方的电话号码,希望车主来把车挪开。

        有些车主会在窗前留个联系号码,有些人则未必会留。双方脾气好的,见面互相谅解也就没事了。但总有一些人,并非完全体谅别人,占了位、失了理,侵害了别人利益,还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甚至一言不合就动手。

        当下对恶意占位者存在法律缺位和管理缺陷。因为恶意占位发生的场所往往不属于交警管理区域,无法用道路交通法来惩治,只能内部协调。双方矛盾升级了,相关部门也只能调解,耗时耗力,恶意占位者也未必受惩戒,而被挡者心中怨气并未消除。

        要减少占位现象和极端解决方式,一方面要加强文明教育,减少乱停车行为;同时私家车主碰到这样的情况,也要冷静再冷静,千万别一时冲动“私了”。另一方面,这种车辆占位确实已是社会治理问题,地方和部门应该想办法加以解决。比如加快探索地方立法,对恶意占位者加以惩戒;比如对恶意停车造成他人困扰的,可以用信用手段进行惩戒。多渠道并举,共同努力,有效减少恶意占位现象。

        (原载于新华网 作者:裘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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