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之策】
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草案)》,将近年来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法规。
前几天,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草案)》。这是对广大科技工作者的重大利好消息。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这对于减轻参评负担,真正为科学家松绑,营造踏踏实实搞研究的科研生态有重要的指引作用。
其实在上月底,一则关于国奖制度改革的消息已经引爆了我的几个工作群,让不少即使还没有开始申报科技奖励的同行也感到如释重负。这是因为,获得科技奖励是对科研工作的权威认可,每个科技工作者都难免要经历申报工作,而以往的科技奖励申报工作,起码要提前几个月,甚至几年就开始准备成果登记、论文查新、开“应用证明”等工作,让同行听到就紧张。不少科学家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都花费在填表或评奖上了,造成了宝贵人力资源和科研时间的浪费。
改革措施中,取消填写论文期刊影响因子、SCI他引次数,不再硬性要求《应用证明》等切实可行的细则,真正体现了鼓励基础创新、注重质量、减轻参评负担的导向,也体现了对科研规律和科技工作者的尊重,以及对我国科研水平、科技实力的强大信心。
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科技工作改革措施,包括解决科研经费“报销繁”问题、简化预算编制、提高科研人员权限、加大绩效激励力度等等,加上此次的奖励制度改革,不断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受到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热烈拥护。这将不断释放科研创新积极性,有助于科研人员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方面做出实实在在、利国利民的成果。
(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生院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 柳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