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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6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刊(第408期)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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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11月19日 星期二

    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

    作者:曾欣 《光明日报》( 2019年11月19日 06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关心农村公路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通过创新体制、完善政策,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近年来,湖北省公安机关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以赴压事故、保畅通、促改革、护安全,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持续下降。2012年以来,全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从年均1.1起下降到目前的年均0.4起;2017年、2018年农村地区道路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8.86%、9.44%。

        湖北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加强农村交通安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建设平安湖北的重要抓手,全力做好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党委政府重视,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安全工作格局,把交通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政府目标考评,加强农村交通安全、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2017年,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455”工程的实施意见》,省级财政投入45亿,各地配套90余亿元,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支撑。坚持把隐患当事故,大力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全省公安机关把“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作为“民心工程”大力推进,成立道路隐患排查专家组,全环节参与建设,全力推动解决农村地区道路基础差、安防建设历史欠账等问题。截至2019年10月,全省8.2万余公里“生命防护工程”全部完成,实现由“村村通”到“路路安”。坚持向改革要警力,创新完善农村交通管理体制。明确农村派出所全面履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职责,大力实施“路长制”、推广“两站两员”,推动2000余名交管“路长”纳入财政保障,积极探索交警管干线、派出所管乡村、“路长”巡线管路面的农村交通管理机制。坚持向科技要战斗力,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科技支撑。推广“农交安”APP、交管“12123”APP等应用系统,大力建设农村“雪亮工程”,构建“人守点、车巡线、系统控面”和“网上发现、系统预警、网下拦截”勤务机制,推动实现全面布控、实时分析、及时预警、高效指挥、精确查缉。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大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成立农村小分队,加强重要节假日、恶劣天气期间对景区山区重要节点路段管控、安全宣传教育,及时发现、严肃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聚焦服务为民,搭建交通安全便民服务网络。推动“上牌到农村、考试到稻场”,全省共向农村地区下放18项车驾管业务,全省96%的县市居民可就近参加小汽车全科目考试,280多个派出所、交警中队可办理摩托车考试上牌业务,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现象明显减少。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智慧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但广大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治理短板日益凸显。交通供给与需求的矛盾越来越突出。2012年以来,湖北年均增加1万公里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年均增长6.5%、机动车驾驶人年均增加12.2%,人车路的增长态势十分迅猛,但农村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联动共治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尚需进一步细化完善。路面管理的压力越来越大。农村地区面包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保有量大幅增长,安全性能低,路面管理压力大。“放管服”改革协调推进还需增强。强调“放”与“服”的一手在增多,强调“管”的一手有所削弱。比如,“6年免检”放宽了安全检验频次,但部分车辆隐患难以及时整改。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治理的系统化、精细化、现代化水平,为建设平安中国、助力乡村振兴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交通环境。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更牢,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最高位置,坚持少发事故、少伤亡就是最大的民生,把隐患当事故、把教训当教材,推动隐患车辆、重点人员、问题企业和危险路段源头治理,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底线。创新“数据公安、智慧交管”工作模式,加快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农村交通秩序整治、隐患排查、治堵保畅、“放管服”改革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构建“情报研判主导、高效扁平指挥、精准机动勤务、实时监督监管、定向宣传引导”的“情指勤督宣研”现代化勤务新机制,全面提升交通治理效能。完善交通安全“三治融合”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完善交通安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以推广农村交通“路长制”为抓手,形成警路联合、警保联动、警企共治社会化支撑,将交通管理延伸到田间地头。健全交通安全治理责任共同体,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构建齐抓共管的责任共同体,杜绝互相推诿、消除监管空档。夯实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工作基础,把人力、物力、财力更多地投向农村地区,扎实推动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重点路段提档升级等,确保重大基础工程与安全防范设施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同使用。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万警进万村(社区)入万户”“家访行动”等活动,重在日常、抓在日常,全面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作者:曾欣,系湖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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