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
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举行。会议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还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会议决定,国都定于北平,北平改名为北京;采用公元纪年;在国歌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国旗为五星红旗。
1954
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2月,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自此,政协代行全国人大职权的政权机关的作用已经消失,但它本身的统一战线作用仍然存在。
1956
4月2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论十大关系》报告,提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后来,党的十二大将八字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方针。
1982
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经全面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宪法序言中明确了人民政协的性质、作用。
1986
3月,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代表中的著名科学家王大珩、王淦昌、杨嘉墀、陈芳允提出“八六三计划”建议并获中央批准,促使发展高科技成为实现我国科技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
2012
党的十八大召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对政协工作作出战略部署和制度性安排,开启了政协工作新局面。
2013
10月,全国政协第一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举行,这是继承“双周座谈会”历史传统上政协协商民主的一大创新。
2017
党的十九大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为人民政协指明了新时代的前进方向。
2019
9月20日,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召开,对新时代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制度优势作出重要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