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宣布,中国将采取一系列重大改革开放举措,加强制度性、结构性安排,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今年7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立足改革开放大局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紧扣制度创新,支持自贸试验区在进一步自主开放、不断开放、加大开放上迈出新步伐,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构建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是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已成为WTO改革和各类自贸区谈判的核心议题。准确把握国际经贸规则发展的新趋势,按照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和深化国内改革,不仅有利于我国在新一轮经济全球化中处于主动地位,而且有利于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开放的主动赢得发展的主动,一方面在国际经贸规则变革中把握主动权和话语权,另一方面,通过推动构建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一轮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特征
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是新一轮经济全球化的迫切要求。随着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为核心的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以及数字经济的蓬勃兴起,迫切要求国际经贸规则朝着更加有利于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更加有利于新技术革命和新产业革命发展的方向变革,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成为重要的变革方向,其基本特征是,大幅消减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和产业补贴,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规则措施由“边境”向“边境内”转移。因此,涉及市场准入、技术标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安全卫生标准、争端解决机制、监管一致性以及服务贸易、跨境电商、跨境数据自由流动等方面的规则标准,都正在成为发达国家主导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主要内容,也是WTO改革的焦点。
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成为国际经贸规则重构的竞争焦点。首先,服务贸易快速增长已成为经济全球化时代的重要特征,尤其是随着新技术革命的蓬勃发展,电信和IT服务、商业服务和知识产权使用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大幅增长。因此,推动服务业市场开放和要素自由流动,在各种自贸协定谈判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其次,全球数字贸易的快速发展对于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提出了迫切要求,但全球数字贸易还没有形成统一规则。目前全球50%以上的服务贸易已实现数字化,超过12%的跨境货物贸易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预计20年后,世界贸易将形成1/3货物贸易、1/3服务贸易、1/3数字贸易的格局。跨境电商作为重要的数字贸易方式正在快速发展,据测算,2016至2020年全球跨境电商B2C将保持27%的年均增长。
国际经贸规则呈现自由化、便利化与保护主义并行发展态势。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仍是当前国际经贸规则的主流。截至2017年底,国际投资协定总数3322项,其中2017年新缔结18项国际投资协定。2017年有65个经济体采取了至少126项投资政策,其中84%的措施对投资者有利。但保护主义也花样翻新,比如,引入国家安全等例外措施、扩大东道国的监管空间和力度、平衡东道国和跨国公司权利和义务。此外,投资的环境保护限制增多,各种形式的数字壁垒也开始增多。
区域和双边自贸协定(FTA)成为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的主导力量。当前,全球贸易治理体系正在发生重大变化,WTO多边领导力不断削弱,FTA快速发展。由于WTO成员经济发展水平相差较大,利益诉求和立场原则各异,“一致同意”的决策机制容易导致效率低下。在双边贸易协定谈判中,服务贸易协定、信息技术协定、政府采购协定等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区域自贸协定谈判由于精准高效成为主要形式。全球FTA数量快速增长,1991-2000年年均建立6.2个,2000年后年均建立12.5个,目前全球已生效的FTA达305个。
推动构建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主要原则
坚持多边、双边、区域多层次推动国际经贸规则变革。首先是积极参与WTO改革。我国是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受益者,也是坚定的维护者和捍卫者。当前,美国推行加征关税等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措施,严重冲击国际秩序和多边贸易体制,使WTO多边体制遭遇严峻挑战,近日又就WTO涉发展中国家地位问题发布一份备忘录,要求世贸组织90天内改变规则,再次挑战WTO规则的严肃性。我国高举多边主义大旗,捍卫发展中国家利益,主张继续发挥WTO在国际经贸规则变革中的基础地位和主渠道作用,同时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争端解决机制以及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电子商务等规则的改革。其次是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动双边和多边自贸协定谈判。比如,推进与欧盟投资协定、中日韩自贸区及中英自贸协定等谈判进程。推动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自贸区建设,为构建符合发展中国家利益的贸易规则提供制度创新。
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促进高标准市场经济建设。只有深化改革,建设高标准的市场经济体系,才可能形成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格局,在国际经贸规则博弈中占据主动。建设高标准市场经济体系,一是逐步减少各种非关税壁垒,并通过加强外资安全审查、内外资统一监管等措施防范风险。二是对标高标准自贸区边境内规则深化国内改革,在我国营商环境已经有了较大改善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在通关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监管一致性等方面的改革。三是推动补贴方式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因补贴导致的市场价格扭曲,对标WTO规则建立补贴审查机制。
发挥我国数字经济大国优势把握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主动权。在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过程中把握主动权和话语权,是建设数字强国和贸易强国的重要保证。我国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规模巨大、技术优势明显、企业竞争力突出,为我们在数字贸易规则制定中把握话语权奠定了有利基础。为此,应率先建立跨境电商规则标准体系,在全球支付信用体系、网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数字化产品税收征收、物流统一及跨境电商规范经营等方面引导国际规则的制定;以推动数字贸易开放为重点,在规则方面保持与美欧发达国家相向而行,制定既符合我国优势又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则,积极应对数字贸易壁垒。
发挥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的先行先试作用。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是探索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先行区,也是对外开放压力测试的试验区;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通过先行先试,既要为FTA谈判和WTO改革进行制度性探索提出“中国方案”,又要为新一轮高水平开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因此,应率先按照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在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进行体制改革和创新。
(作者:王晓红,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