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多年前,孟子就告诉我们,尽信书,不如无书。书中所记载的历史未必都是真实可靠的,即便是有信史之誉的《史记》,也存在着被稗官野史误导的情况。令人耳熟能详的赵高“指鹿为马”,在出土文献的印证下,基本可以断定,是“层累地造成”的历史事件。
1.赵高“指鹿为马”。据《李斯列传》记载:“李斯已死,二世拜赵高为中丞相,事无大小辄决于高。高自知权重,乃献鹿,谓之马。二世问左右:‘此乃鹿也?’左右皆曰‘马也’。”这就是《史记》记载的“指鹿为马”的本事。赵高通晓狱律法令,秦始皇任为中车府令,兼教授胡亥书法及狱令。秦始皇三十七年十月,秦始皇东游会稽,北走琅邪,到了沙丘病故。从行的李斯、赵高与胡亥合谋,“诈立”胡亥为太子,即皇帝位。赵高被擢为郎中令,成为胡亥最亲信的大臣。在司马迁的历史叙述里,赵高是秦二世能够篡位的主导者、实施者,李斯是同谋,公子扶苏则是受害者。《秦始皇本纪》《蒙恬列传》《叔孙通列传》都有赵高“诈立”秦二世的记载。
果如司马迁所言,赵高参与了“诈立”胡亥为太子及胡亥继承皇位的政治事件,又是胡亥的老师,必然获得秦二世的亲近、信赖。赵高又阴谋杀害了丞相李斯,尔后为丞相,独揽大权。权力的无限膨胀,最终导致“指鹿为马”式的颠倒黑白的恶性事件发生,在理论上讲是完全有可能的。追根溯源,最早提出阴谋论的是故秦博士、汉太子太傅叔孙通,其上疏汉高祖云:“秦以不蚤定扶苏,令赵高得以诈立胡亥,自使灭祀,此陛下所亲见。”(《叔孙通列传》)由于有皇帝作证,赵高“诈立胡亥”事件就这样被坐实了。然而,关于赵高指鹿为马的问题,还是有其他文献可供参考的。
2.赵高、胡亥“以鹿为马”。秦末汉初的陆贾,在其《新语·辨惑》中说:“秦二世之时,赵高驾鹿而从行,王曰:‘丞相何为驾鹿?’高曰:‘马也。’王曰:‘丞相误邪,以鹿为马也。’高曰:‘乃马也。陛下以臣之言为不然,愿问群臣。’于是乃问群臣,群臣半言马半言鹿。”这里的“以鹿为马”,并没有表现出赵高专权的傲慢与肆无忌惮,反衬出赵高以鹿代替马来驾车有违礼制,而曲为之说,同时还有君臣游戏的成分存在。然而,以鹿驾车的故事,还有另一种说法存在。《金楼子》云:“秦二世即位,自幽深宫,以鹿为马,以蒲为脯。”从梁元帝的记载来看,“以鹿为马,以蒲为脯”,仅是秦二世在宫苑中的自我玩乐。无论是赵高,还是秦二世,“以鹿为马”在生物学上是可以讲得通的。宋人罗愿《尔雅翼·释兽》引陶弘景语说:“古称马之似鹿者直百金,今荆楚之地,其鹿绝似马。当解角时,望之无辨,土人谓之马鹿,以是知赵高‘指鹿为马’,盖以类尔。”马鹿解角之后似马,以解角之鹿驾车,无非是在追求新奇刺激罢了。赵高,或者胡亥,如此“以鹿为马”,毫不关涉权力、是非问题。
秦二世二年,胡亥听从赵高的建议,不廷见大臣,常居禁中,游猎嬉戏,或作觳抵优俳之观,诸事皆决于赵高。这年七月,扶苏、蒙恬、李斯及蒙毅等陆续被秦二世处死,此时秦廷外缺良将,内少明相贤卿,赵高成为丞相的首选。秦二世三年八月前后,大将军章邯投降项籍,上将军王离被俘,而燕、赵、齐、楚、韩、魏相继自立其王,关东大地全部叛秦,诸侯咸率军队西向,赵高害怕残暴的秦二世发怒而诛及自身,以生病为由,不敢上朝。嗣后,因为惧诛,赵高与弟赵成等阴谋杀死秦二世,酿成望夷宫之祸。
赵高即为宦者,他所拥有的权力都来自于胡亥的信任,“指鹿为马”式的颠倒黑白是一种政治冒险。胡亥之残暴尤胜于其父,又是专恣之主,诛杀兄弟及朝廷大臣,全凭一己之欲。北大汉简《赵正书》载:“秦王胡亥弗听,遂行其意,杀丞相斯,立高,使行丞相、御史之事。未能终其年,而果杀胡亥。”赵高是为了自保,才杀了秦二世,又岂敢在专恣的皇帝面前颠倒黑白。所以,赵高“指鹿为马”是令人怀疑的。
3.简帛文献力证胡亥即位。2013年湖南益阳兔子山遗址出土了《秦二世元年十月甲午诏书》,其文曰:“天下失始皇帝,皆遽恐悲哀甚,朕奉遗诏。”(周西璧《洞庭湖滨兔子山遗址考古,古井中发现的益阳》,《大众考古》,2014年第6期)如果说这是秦二世自称“奉遗诏”,有诸多不可信处,那么,《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叁)》之《赵正书》的出现,则证明了胡亥“奉遗诏”的真实性。《赵正书》云:“赵正流涕而谓斯曰:‘吾非疑子也,子,吾忠臣也。其议所立。’丞相臣斯、御史臣去疾昧死顿首言曰:‘今道远而诏期群臣,恐大臣之有谋,请立子胡亥为代后。’王曰:‘可。’王死而胡亥立,即杀其兄扶苏、中尉恬。大赦罪人,而免隶臣高以为郎中令。”专家判定《赵正书》成书于西汉早期。也就是说,西汉初期流传有关秦代的文献,具有多种版本,司马迁只是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选取了其中的一种文献而已。
扶苏是秦始皇长子,屡次直言上谏,被派到上郡监兵。秦始皇最喜欢的儿子就是胡亥,出行时常带在身边,临终传位于胡亥是正常的。在理论上讲,传位于扶苏,是儒家嫡长子具有优先继承权的思想作怪,而焚书坑儒事件又去汉未远,胡亥受始皇遗命即皇帝位,汉代的儒生博士想当然要诟病一番。《赵正书》的出现,使汉代流传的阴谋篡位之说不攻自破。儒生及历史学家指斥的赵高“指鹿为马”事件,显然是有意识的误读,甚至是故意的曲解。
4.秦简《日书》出现的意义。湖北云梦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之《盗者》篇与湖北随州孔家坡汉简《日书》之《盗日》篇都有“午,鹿也”的记载。显然,荆楚之地的十二支与生肖配伍是“午”与“鹿”对应。而与前二者基本处于同一时代的甘肃天水放马滩秦简《日书》(甲种)(乙种)都载有《十二支占盗》篇,其云“午,马也”。也就是说,中原文化“午马”是确定的,而楚文化是以“午”为“鹿”的。“指鹿为马”也可以这样解读,鹿与马是区分扶苏政治集团(一说扶苏母亲为楚国公主)与胡亥政治集团的文化标志,“指鹿为马”就成为秦二世铲除异己的政治事件。
(作者:王洪军,系哈尔滨师范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