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随笔】
科研伦理是安全线,既保护科学研究在社会伦理规范下顺利进行,也保护人类社会秩序不受太大冲击。
科研伦理问题越来越为大家所重视,各国、各研究机构都纷纷出台政策规范或发出提醒和警告。例如,日前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就生物医学研究中有悖于伦理规范的常见问题发出“伦理提醒”,要求相关领域的科研人员了解和遵守国际和国内的生物医学伦理基本规则,提前进行伦理审查,不得事后“补充”。
这项“伦理提醒”,让我们继续深入反思近来引发国际舆论的违背科研伦理事件,提醒大家,在保护科学家自由创新、继续取得高精尖科研成果的同时,也要保护人类社会基本伦理不至于受到太大冲击。遵守基本规则,有利于双方共赢。
现代科学兴起之后,人们一方面为科学技术展现的伟大力量而欢呼,从工业革命起利用这些力量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福利服务;另一方面,也为这种力量可能带来的危害而忧虑。著名的诺贝尔奖设立者发明安全炸药的初衷是想为工业革命开矿修路服务,但各国无法拒绝它在军事上的巨大威力。而核武器、生化武器等的发明和使用,也令科学家和政治家们意识到基础科学研究和人类社会的公众安全已经联系得太紧密,必须寻找双方能够共同接受的规则,也就是科学研究要在基础伦理规范下进行。因为伟大,所以要限制。
而在医学研究中,伦理规范一直被人们所重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首重医德——“德不近佛者不可以为医”。医学生从入学开始就要了解著名的《希波克拉底誓言》(Hippocrates Oath),1948年世界医学会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日内瓦宣言》,强调医生的道德规范,尊重病人隐私,不拿病人的秘密牟取私利。
现代生物医学对生命秘密的掌握,早已超出传统“病人隐私”的范围,这些秘密不仅涉及个体生命,还关系到人群和民族的遗传信息,包括遗传病家系和特定地区遗传资源。1998年我国科技部和原卫生部联合颁布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但之后仍然发生多起未经批准的中国人群基因外流事件。特定的遗传病基因资源对研究和开发药物具有弥足珍贵的价值。基因研究领域必然需要国际合作,但不能以牺牲公众的知情权和国家的根本利益为代价。中国管理部门、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都对此类违规操作提出了严重警告。
那么,科研伦理审查是否会阻碍科学研究的创新呢?有评论认为,人类还有很多疾病尚未攻克,相当庞大的人群仍然在病痛折磨下生存,需要新一代的基因技术来解救。
大多数科学家和伦理学家认为,伦理审查不会阻碍科学创新。这是因为伦理审查要求的,是我们不能把有较大风险的尚未成熟的技术匆忙用于人体实验,并不是一概否定人体实验。就像药品在投入临床之前要求经过实验室细胞培养、动物实验等过程一样,基因技术也可以在理论论证、模式生物等程序上进行充分的探讨,取得科学界共识之后,再尝试临床人体实验。
伦理审查的安全线并非是一成不变的,科学突破和人类社会伦理之间不是零和游戏,在规则范围之内的创新,可以减少非议,也更有利于在全社会推广。
(作者:孙正凡,系天体物理学博士、科普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