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个关于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文件,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是新时代义务教育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意见》是朝着新时代教育发展总体目标迈进的战略决策。义务教育学段跨度长达9年,是在读规模最大、学龄最长的教育阶段,是与每个家庭、每个孩子的命运息息相关的教育阶段。在整个教育体系中,义务教育具有奠基性作用,被视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石。《意见》的出台,旨在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铺好基石,同时也为学生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
《意见》是应对新时代义务教育主要矛盾转变的关键举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义务教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已经达到世界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正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由“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刻不容缓。《意见》的出台,正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落实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期盼的必然要求,必将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教育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部署。《意见》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从完善教育内容、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增强教师教育能力、加强课程教材建设、完善考试招生制度、健全质量评价体系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积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切实体现了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作者:钟秉林,系中国教育学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