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造示范区与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建设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意义重大。安徽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会长韦伟表示,“一体化”并不是“一样化”。长三角地区要全方位开展合作,既然是合作就意味着有差异。要通过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处理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形成可示范、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志彪认为,长三角地区一体化今后要在两个方面发力:市场的一体化,最重要的是减少地方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消除行政壁垒;政府层面的一体化,赋予公共服务机构一些职能,比如在城际交通建设、医疗保障、养老一体化等方面。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交通能源组组长罗伟光强调,推进一体化发展的关键在于机制创新,主要包括协商机制和推进机制。新时代的一体化发展,需要打破各自为政的利益格局,要在更大的格局上平衡利益关系。
2.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对外开放
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与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相关联,成为完善对外开放空间布局,探索区域协调发展的有效新机制。安徽省社会科学院院长曾凡银强调,上海在高校、科研机构占有量上具有很大优势,安徽的高校与科研机构也很多。两地在科技创新领域应携手共进、形成创新共同体。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范从来指出,长三角地区应该成为深化改革的示范区。在发展过程中,“一体化”不是帮扶与救济,而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新要求,关键点是解决区域协调、利益分享、成本共担等问题。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研究员陈柳表示,长三角三省一市承担着各类先行先试任务。对长三角地区来说,最重要的是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构建起现代产业体系,提升中国高科技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竞争力。
(本报记者张胜、李婷、李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