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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04月03日 星期三

    以都市圈融合促进户籍改革

    作者:杨舸 《光明日报》( 2019年04月03日 02版)

        近来,户籍制度改革新举措不断,引发广泛关注。据报道,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积互认,加快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统筹推进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市民化,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积互认”被视为“户籍管理同城化”的开端,指明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新方向。

        不仅如此,早在今年2月,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在全国治安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表示,要结合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探索实行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制度,努力实现城市群户籍政策的一体化调整。公安部门将率先在城市群内建立新型户籍制度,实现户籍一体化、管理同城化的改革,这在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现代化都市圈的培育与发展离不开户籍制度改革,城市群的融合与户籍一体化必将形成合力,两者相互促进。一方面,户籍管理的同城化为都市圈的培育扫清了制度障碍;另一方面,户籍制度改革以都市圈融合为抓手也将开启新阶段。

        都市圈是城市化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纵观世界发达国家,都市圈承载着一国的经济、文化、信息、科技、知识、人才等核心力量。我国发展相对成熟的三大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和京津冀城市群,其经济总量已经占到全国GDP的四成以上。城市群必将是我国城市发展的主体形态,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而都市圈则将是城市群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的强大引擎。

        都市圈首先需要经济、文化、科技等高度发达的核心城市,其次需要圈内基础设施、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全面一体化,从而使得不同区域发挥各自比较优势。然而,分割管理的户籍制度对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特别是人才的流动,形成一定程度的阻碍,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是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前提。没有社会体制的一体化,就无法实现人力资源的一体化,也就不能实现产业的高效分工协作。都市圈的户籍管理由“准入年限同城化累积互认”到“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的改革,将有力扫清阻碍一体化的行政壁垒和体制障碍,为都市圈同城化奠定基础。

        从2014年至今,我国户籍制度改革进入攻坚阶段。2014年,国务院发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对全国的城镇体系规划和户籍制度改革作出了战略性的顶层设计和全面规划。随后,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建立新型户籍制度的目标。近年来,中央和各级政府稳健推进改革,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教育、就业、养老、医疗、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调整落户制度,实现小城市落户的全面放开、中等城市落户的逐步放开和大城市落户的合理放宽,释放不少改革红利。

        随着政策的落地,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新型居住证制度和中小城市的“零门槛”落户制度在全国全面铺开,大城市不断放宽落户门槛。以西安为例,从2017年至今,先后7次升级调整户籍政策,吸引上百万人落户。但需要正视的是,户籍制度改革进程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教育、社保等配套制度改革差距仍不小,农民在中小城市的落户意愿不高,户口隐形标签仍然存在。在户籍制度改革即将迎来“大考”之际,“城市群的户籍一体化”打开了突破口,将成为户改的新方向,必将有力促进“一亿人落户”的规划目标早日实现。

        (作者:杨舸,系中国社科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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