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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03月26日 星期二

    互联网使用、就业决策与就业质量

    作者:毛宇飞 曾湘泉 祝慧琳 《光明日报》( 2019年03月26日 11版)

        【论点摘编】

        在信息化时代,由互联网创造的巨大信息交互平台,逐渐成为劳动力市场参与者获取信息资源的主要渠道。互联网提供的及时有效信息,加强了雇主与雇员之间、用户与用户之间的沟通,通过影响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以及工作捜寻等方式,影响个人的就业决策。此外,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与广泛应用,还创造了新的工作岗位和新的职业类别,为个体的就业带来多元化选择,能够使个人获得更多平衡工作和家庭生活的机会,为提高个体的就业质量带来新的可能。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目前我国互联网普及率已达53.2%,但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水平仍然较低,并且由于城乡分割、个体差异的存在,在中老年、女性和农民工等人群中的互联网使用率和使用技能都普遍偏低。

        因此,首先,要继续推动互联网的全民化、普惠化建设,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在线学习和培训,激活更多的潜在用户,尤其是提高女性及农民工等群体网络技能,增强其求职就业或创业的竞争力。其次,要加强网络平台监管,提高互联网平台的信息质量,规范和约束信息制造者的行为,维护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最后,政府在鼓励多元化就业创业的同时,还应重点考虑这部分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将多样化的就业群体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内,以适应平台就业和自主创业等新就业形态的发展需求。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9年第1期,毛宇飞、曾湘泉、祝慧琳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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