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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02月18日 星期一

    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应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作者:朱昌俊 《光明日报》( 2019年02月18日 02版)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13部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取得阶段性进展。截至1月30日,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21.8万元;全国共立案1298件,案值21.8亿元,结案287件,罚没款5666.6万元。

        上个月初,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3个部门决定,自2019年1月8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治理行动就能够有如此斩获,足以看出联合整治的成效。当然,这也直接证明,保健品市场的积弊的确不少。

        事实上,保健品市场中的种种乱象,从消费者反馈,到媒体报道,已有不少年头。去年底引爆的“权健事件”,只是引发此轮联合整治的一个导火索而已。就在前不久由公安部、中国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和机构共同评选的“2018年十大消费侵权事件”中,“权健然健涉嫌传销夸大宣传,保健品行业顽疾整治难”名列第二。但就眼下“百日行动”的进展看,根治保健品行业顽疾的难与易,关键还是在于监管态度。只要管理部门持续绷紧监管之弦,是可以取得明显的整治效果的。

        当然,突击整治色彩明显的“百日行动”,更多还只是对保健品市场乱象的存量清理。从长远角度看,要真正实现保健品市场的“风清气正”,还需要从长计议,多在机制、制度方面发力,建立一个有执行力保障的有效监管系统。如已被查处的一些涉嫌传销的保健品直销企业,在现实中往往拿直销牌照当挡箭牌,那么,不妨借此机会对直销牌照的审批与发放作出更精准的规范。

        另外,保健品在法律上被纳入食品范畴进行管理,但是现实中却屡屡以“灵丹妙药”的形象出现,误导公众。如何缩小制度规定与现实监管之间的“剪刀差”,也应借此机会探索出更具现实约束力的管理办法。

        遏制保健品市场乱象的衍生,除了监管部门的管理触角前移、监管力度升格,也要以实际举措赋予消费者切实的维权能力。去年年底,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透露,将建立巨额赔偿制度,在涉及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加大对消费者的直接赔偿力度。巨额赔偿制度在国外的食品、药品领域多有实践,被证明能大大提高企业、商家的违规成本,在这方面,中国也宜尽快推动其制定并实施;再者,对保健品行业乱象的整治,特别是涉及传销,取证难是个问题,对此不妨“对症下药”,鼓励内部举报,建立“吹哨人”制度。

        “权健事件”捅破了中国保健品行业中的“脓包”,并由此倒逼监管部门启动联合整治,这在一定程度上其实具有必然性。中国的保健品市场经历了一个快速的野蛮发展阶段,“刮骨疗毒”是迟早的事。就所暴露出的问题来看,“百日行动”只是揭幕战,在目前的阶段性成效基础上,监管部门还应该乘胜出击。人们期待,这样的雷霆整治行动能够为长效治理扫清障碍,真正让保健品市场彻底撕下“忽悠”“传销”的标签,回到它该有的样子。对此,相关部门也早就表态: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不搞运动式执法,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因此,希望重拳出击之后,保健品市场能够真正实现善治。

        (作者:朱昌俊,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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