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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01月31日 星期四

    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情况全部公布

    作者:朱基钗 《光明日报》( 2019年01月31日 01版)

        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记者朱基钗)十九届中央第二轮巡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情况30日向社会公布。

        经党中央批准,2018年10月至11月,中央巡视组对内蒙古、吉林、安徽、江西、湖北、广西、重庆、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6个地方、单位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

        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集中公布了巡视反馈情况。 

        在对甘肃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有差距,脱贫攻坚理论武装不够扎实;研究制定脱贫攻坚政策统筹协调不够,综合施策不够精准,有的工作措施落实质量有待提升,个别地方执行“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存在偏差;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存在差距,责任和压力传导不到位不到底,有的对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深刻,盲目乐观;党建与脱贫攻坚结合不够紧密,一些贫困村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个别地方问责泛化;职能部门发挥作用不充分,存在作风不实问题,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不够;有的党组织对整改难度大的问题较真碰硬不够,一些问题整改不扎实不到位,有的问题整改机械教条。

        在对青海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有的党组织学习流于形式,实效性不强;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够精准,存在扶贫政策“大水漫灌”现象,推动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双赢发展不够,产业扶贫支撑不够有力;责任传导层层递减,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够,有的领导干部抓脱贫攻坚的紧迫感不强,缺乏下“绣花功夫”的耐心和韧劲;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较突出,各类督查、检查、考核数量仍然较多;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不够有力,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作用发挥不充分,推动精神脱贫不够;有的部门监管责任缺失,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比较薄弱;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在对湖北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督促各级学深悟透不够;执行“两不愁、三保障”政策不够到位,一些政策存在偏差,产业扶贫推进不够有力;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形成合力不足,脱贫攻坚规划频繁调整,有的市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降格落实”、层层下卸;贫困村党的建设较薄弱,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足;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够到位;落实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有差距,日常监督不到位,有的问责追责简单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扎实,有的问题整改走形式。

        在对广西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政策存在偏差,一些项目实施变形走样;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一些贫困地区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够,扶贫资金管理不够到位、使用不够精准;抓党建促脱贫力度不够,贫困地区引人、留人困难,一些贫困村党组织薄弱;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有的整改重销号轻长效,重形式轻结果,举一反三不够,整改进度滞后。纪检监察机关落实脱贫攻坚监督责任不够有力,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协调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够到位。

        在对西藏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不够全面深入,落实脱贫攻坚“精准”要求不够扎实,有的执行脱贫攻坚政策跑偏走样,产业扶贫短板突出,有的资金项目绩效不高;落实“省负总责”还有差距,统筹协调不够有力,主体责任有待压实;整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抓得不紧,重痕迹轻实绩倾向仍然存在;基层党建还存在虚化弱化现象,扶贫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不够到位,“扶志”与“扶智”还有欠缺;纪检监察机关压力传导层层减弱,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不及时,有的工作不严不实;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项目、资金风险犹存;对整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统筹研究不够,督促指导不够有力。

        在对重庆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还有差距,督促各级学深悟透不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不够紧密,部分产业扶持资金存在浪费损失,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存在偏差,产业和就业支撑不足;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还需进一步加强,有的领导干部抓脱贫攻坚工作精神状态不到位、作风不实;对贫困区县考核没有充分体现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要求;推动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深化发展有待加强,层层传导压力不够,有的区县纪委监委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有的市属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用力不够,存在扶贫项目招投标违规问题,一些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有的整改不够到位。

        在对陕西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对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严峻性认识还不够到位;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还有差距,产业扶贫项目不够精准,带动脱贫效果不明显,执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存在搞变通现象;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结合实际统筹谋划不够,落实中央对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要求有差距,对贫困县的考核没有充分体现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要求;对有的干部工作精神不在状态重视不够,重形式轻实效、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仍然存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待加强,以案促改不够深入;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够到位,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违规违纪和不规范问题;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有的整改落实还不到位。

        在对教育部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教育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存在差距,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对教育脱贫攻坚研究谋划不够深入;主动担当意识不够强,责任传导不到位,思想认识存在一定偏差,内部工作合力不足,组织保障不够有力;有的政策举措不够精准,落实牵头任务有弱项,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师资建设、职业教育、控辍保学等方面聚焦发力不够;行业教育脱贫督导指导力度不大,督促检查不够严格,一些反映集中的问题整改措施不够有力;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工作定位不够精准;各类监督检查整改落实不够到位,有的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定点扶贫存在薄弱环节,统筹直属高校对口帮扶不够精准,选派扶贫干部“尽锐出战”有短板。

        在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到位,学习贯彻党中央有关健康扶贫决策部署不够深入,行业脱贫统筹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组织保障不够有力,合力攻坚的内部工作机制尚未确立;对健康扶贫特点规律把握不足,有的政策不够科学精准,个别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对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不足;狠抓落实力度不够,“啃硬骨头”劲头还不足,有的工作推进落实不够及时,政策宣传解释不够深入,主动纠偏意识不强;行业扶贫指导和监管力度还不够大,掌握和分析政策落实情况不够深入;驻委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各项监督检查发现和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及时;对定点扶贫和片区牵头工作重视不够,扶贫干部选派和管理存在短板,扶贫责任压得不实。

        在对新疆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有差距,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有偏差,产业带动脱贫机制弱,教育扶贫工作仍有不足,发挥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援疆政策优势不充分。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还有差距,督促职能部门履责不够;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还有不足,村级党组织战斗力不够强;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不够,重“输血”轻“造血”。日常监督不到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存在薄弱环节,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够有力;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够有力。自治区党委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还不够到位。

        在对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还有差距,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制定脱贫攻坚配套政策措施不够精准,有的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够强,政策导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统筹协调职责不够,推动落实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牵头任务不够到位。项目资金监管不够有力,易地扶贫搬迁监管机制不够健全,对发展改革系统督促指导不够;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存在不足。定点帮扶不够精准,指导培育壮大优势产业不够有力。纪检监察机构主动加强扶贫领域监督不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欠缺。

        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有所欠缺,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不够及时深入,组织保障不够有力;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有差距,有关政策措施制定结合实际不够紧密,对深度贫困地区政策倾斜不够到位;推动住建领域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有力,统筹推进牵头任务不够到位。落实监管责任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责任有缺失,对牵头任务督促落实不够。推进定点和片区扶贫工作力度不够,定点帮扶机制不够健全,片区扶贫协调不够有力,选派扶贫干部未充分体现“尽锐出战”。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主动监督和较真碰硬不够。

        在对吉林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到位,贯彻精准扶贫方略不够到位,一段时间急于求成,有的地方工作不实;东西部扶贫协作有待加强。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省负总责的领导体制不够顺畅,五级书记责任未完全压实;统筹贫困县与非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不够平衡,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偏差;扶贫领域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扎实,因村派人不够精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不够到位。省纪委监委对省、市(州)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履行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监管职责的日常监督不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够深入。省委落实中央有关监督检查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有的整改不实。

        在对内蒙古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自治区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不够坚决,聚焦聚力攻坚不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有偏差,东西部扶贫协作有差距;贯彻落实“省负总责”要求不够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有缺失,统筹指导发展产业扶贫乏力,脱贫攻坚队伍建设不够扎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不够有力。自治区纪委监委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不够全面,对自治区、盟(市)党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相关工作监管责任情况主动监督不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够深入。自治区党委对脱贫攻坚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整改不够,有的问题整改不实。

        在对交通运输部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攻坚意识不够强,交通扶贫工作责任未压实,合力攻坚格局未完全形成。制定交通扶贫政策措施科学性不够,交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底,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标准不健全、养护机制不完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不够。交通扶贫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不鲜明;对问题整改重视不够,落实整改责任较真碰硬不够。落实帮扶责任不够扎实,分类指导不够精准,关心关爱扶贫干部不够到位。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有差距,投入精力不足。

        在对水利部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全面,一些扶贫规划方案制定滞后,配套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履行水利扶贫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组织领导不够有力,结合职能责任组织推进水利扶贫工作力度不够,水利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不足,部分水利扶贫任务推进缓慢。对水利扶贫主动监管意识不强,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问题整改没有紧盯不放,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履行帮扶职责不全面,帮扶措施结合实际不够紧密。对扶贫干部选派统筹谋划不够、关心关爱不够。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不到底,监督力量投入不足。

        在对财政部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部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组织领导不够有力,扶贫资金统筹管理顶层设计不完善,向“三区三州”政策倾斜力度不够,促进形成大扶贫格局政策“组合拳”不够有力。聚焦职能责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统筹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够,推动支持全国财政系统脱贫攻坚有欠缺。扶贫资金监管意识不强,信息化建设滞后,监管机制不够健全,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落实定点帮扶责任不够扎实,督促指导不力。纪检监察机构主动作为、靠前监督不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深入。

        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政策供给机制不够健全,政策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一些政策精准性不强,政策动态调整不及时,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政策倾斜不够。督促指导政策落地落细落实不够到位,职业培训、就业促脱贫、民生保障等职能优势发挥不充分。就业补助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彻底。定点扶贫工作不够深入,没有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尽锐出战”意识不够强。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纪检监察机构主动监督有欠缺,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在对安徽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不够系统深入,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精准度不够,聚焦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前热后冷,把握“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存在偏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指导不够有力,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存在不足。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担当有欠缺,“省负总责”存在薄弱环节,总揽全局还不到位,统筹规划不够精准,组织保障不够有力,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监督质量不够高,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脱贫攻坚领域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举一反三不够,整改机制不健全。

        在对江西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与江西实际结合不够紧密,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够精准,把握脱贫攻坚目标和政策标准存在偏差,实现稳定脱贫基础不牢固。“省负总责”存在差距,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充分,责任压力传导较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建设不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存在薄弱环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有弱项,日常监督缺少实打实的措施,执纪问责精准度不高。省直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不严不实。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巩固整改成果的措施有待加强,标本兼治长效机制不健全。

        在对云南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够到位,聚焦“三区三州”中的怒江州、迪庆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有待加强;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等政策不够精准;易地扶贫安置点建设和搬迁进度滞后;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责任压得不够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对扶贫干部重加压、轻激励。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仍需加大力度。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合作经济组织带贫效果不明显,有的产业扶贫项目搞“名股实债”。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有差距,有的存在“数字整改”现象。

        在对国务院扶贫办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及时到位,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存在一定差距;精准识别基础工作不够扎实,落实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不够有力,推动中央关于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不够有效;履行脱贫攻坚职能责任不够到位,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敏感性不强,深入调研不够,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充分,对社会扶贫工作主动谋划不深,动员不够有力;机关党建工作薄弱,严管与厚爱干部存在一定差距;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举一反三不够。

        在对民政部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民政部党组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有差距,督促司局和直属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措施不到位,对深度贫困地区情况调研不够深入,有关低保政策措施待完善,向贫困地区倾斜不够,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不够有力,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作的力度不足,统筹协调、指导推动、督导纠偏不够。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够深入。对一些领域的监管缺失,对有关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尚未到位。片区扶贫和定点扶贫工作不够到位,帮扶措施存在短板,尚未形成有效帮扶合力。

        在对农业农村部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有的同志对打赢脱贫攻坚战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不充分,缺少攻坚克难精神;产业扶贫等政策不够完善、针对性不强,防范扶贫产业风险的政策措施出台不够及时;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对内统筹、对外协调、对下推动不够有力,针对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科技帮扶等倾斜支持不够;纪检监察机构发挥作用不充分,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不到位,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还有一些没有整改落实;没有发挥好定点扶贫地区在产业扶贫方面的典型示范作用,有的定点扶贫干部对农村产业、基层实际了解不深等。

        在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还有差距,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够深入。一些部门、分支机构对打赢脱贫攻坚战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定点扶贫工作有短板,扶贫贷款投放、认定、考核指标不够精准,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力度不够,面对脱贫攻坚重要问题担当不够有力,统筹内部力量不到位,发挥扶贫金融事业部作用不够充分。对包括扶贫贷款在内的一些信贷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处置不力,统筹脱贫攻坚与防范风险不够平衡。落实脱贫攻坚监督责任不到位,纪委主动监督偏弱,执纪问责不严格,监督监管尚未形成合力。对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没有从职责定位、制度设计、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化整改。

        在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够到位,责任传导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政策要求不够到位,贫困地区服务网络依然薄弱,创新金融产品不积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力度不够,定点帮扶力度不够;统筹领导不够坚强有力,对一些涉及多层级、多部门的问题组织协调力度不够,考核考评发挥导向作用不够;精准扶贫有偏差,执行有关扶贫贷款政策不精准;纪委主动作为不够,督促、提醒党委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办法不多,监督作用弱化,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对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深入不扎实,整改工作机制不健全。

        此外,在对上述地方和单位的巡视中,中央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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