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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8月06日 星期一

    让癌症患者用得起救命药

    作者:本报记者 邱玥 《光明日报》( 2018年08月06日 10版)

        医保准入谈判、抗癌药关税降为零、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集中采购激励企业降价……为了让癌症患者用上好药、用得起好药,近年来,我国在促进抗癌药降价方面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记者近日从国家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此前医保目录外的独家抗癌药医保准入谈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预计将于9月底前完成。

    救命药纳入医保,减轻患者负担

        曲妥珠单抗是乳腺癌靶向药,2016年国内市场价格约为每单位24500元,经过谈判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后,曲妥珠单抗的支付标准降至每单位7600元,降幅约为69%。去年,一批患者刚需类药品、价格过高类药品通过谈判进入降价序列,药价的平均降幅达44%,最高降幅达70%。随着目前新一批独家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工作启动,又一批救命药有望通过谈判大幅降价进入医保。

        所谓谈判,是指医保机构与相关医药企业代表进行价格协商,最终确定相关药品的支付标准。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将远远低于谈判前,患者的支出将大大节约。业内人士指出,独家抗癌药进入医保目录是患者、企业、医保的“三赢”,将有效平衡患者临床需求、企业合理利润和基金承受能力。

        “当前,国家医保局已经组织专家通过评审、遴选投票等程序确定了新一轮拟谈判药品范围,正与企业确认谈判意愿,接下来将启动谈判材料准备、专家评估和具体谈判工作。”据国家医保局有关人士透露,此次专家提出的拟谈判药品均为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药品,覆盖了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肾细胞癌、黑色素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淋巴癌、多发性骨髓瘤等多个癌种,“谈判工作预计9月底前完成”。

    多措并举降低药品价格

        据了解,为了切实降低抗癌药价格,国家医保局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对目录内的抗癌药,积极做好省级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切实降低药品价格;二是对前期国家谈判的抗癌药,协调相关企业根据税收政策调整情况,重新确定药品价格,使税赋减少的红利全部让利于民,让患者获益;三是探索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四是对目录外的独家抗癌药开展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将疗效明确、临床必需的新药、好药,通过谈判以合理价格及时纳入医保目录范围。

        为了让患者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抗癌药售价明显下降,各地正在抓紧部署省级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有的先行地方还积极探索了区域联盟集中采购,放大市场,激励企业降价。目前一些企业已主动下调部分药品价格,在甘肃、湖北等地的药品采购平台上已可见部分挂网药品价格下调。

        调税降价方面,我国从5月1日起将抗癌药等药品进口关税降为零,同时企业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部分进口抗癌药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根据税收政策调整,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涉及的12家企业,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对药品价格进行了重新测算。国家医保局组织财税专家对企业测算结果逐一进行了复核,并与企业就调整后的医保支付标准或挂网采购价格签署了补充协议。国家医保局表示,将督促企业按约定向各省招采部门提交调价申请,尽早实现抗癌药终端价格的降低。

        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面,“目前,我们正在结合地方经验,按照质量、价格、数量相联动,招采、供应、结算、医保相衔接的原则,抓紧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国家医保局明确,有关部门将按要求抓紧推进工作,争取让群众早用上、用得起好药,逐步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

        (本报记者 邱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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