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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28日 星期六

    求解书法教育新模式

    作者:孙学峰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28日 06版)

        2011年8月,教育部下发《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2013年1月,又颁布《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以下简称《纲要》《通知》)。应该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小学书法教育是荫泽后世之举,但是,这一举措又是在正式的中小学书法教育中断半个多世纪以后重新开启的,因此需要从宏观设计到微观操作的全方位努力。

    书法是窥视中华文化的窗口

        汉字有效弥补了汉语言受时空限制的缺憾,为中华文化的承传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千百年来,汉字的这一社会功能主要是通过书写来实现的。在这期间,人们又将生活的体验、审美的诉求和文化的提升融入其中,逐渐衍生出中国独有的书法艺术形式。可以看到,从“阐典坟之大猷、成国家之盛业”的历史使命,到“能者加之以玄妙”的“翰墨之道”,书法本身具有多个层面、多个侧面的属性。对书法的不同定位必然会影响到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开展目的和效果。

        自清末之后,反对落后、学习先进与革新图强成为社会的最强音,其中,更多思想、措施和运动对于推进社会的总体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波及到书法的传承和发展。一大批文化先驱在经过中西文化的对比之后,认为国家衰亡、王朝腐朽的根本原因在于旧的文化作祟,而旧文化的顽固则在于汉字。因而,伴随着提倡白话文、汉字拼音化甚至直接废除汉字的思潮不断涌现,书法赖以生存的载体和环境都遭到巨大的冲击。直到今天,即便主张和从事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我们,也没有真正在中小学阶段接受过书法教育。

        但在过去将近一个世纪的漫长岁月中,汉字并没有像最初预料的那样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反而呈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其中的曲折过程使人们重新认识到,汉字本身的科学性、体系性、先进性,以及它对于中华民族的亲和力、重要性,都是其他文字所不能比拟的。只是在计算机输入问题解决之后,汉字的表现途径越加拓宽,很多时候甚至不经过书写便可以顺利地完成交流。在这一前提下,人们愈加漠视书法对汉字使用的指导作用。近些年来,在汉字使用过程中,错字、别字现象明显增多,更影响到汉语言的使用和传统文化的把握。

        《论语·子路》:“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与之相近的是,新中国也大致在经历了人口快速增长、经济高速发展的两个三十年之后,进入了通过“教之”加强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的新时代。书法由于直接对应着中华民族赖以使用和生存的汉字、汉语言而成为窥视中华文化的窗口,又因为其视觉审美的特征而成为中华文化的直观呈现形式。那么在今天,如果将中小学书法教育看作单纯的审美情操培养便似乎有些狭隘,我们还应该让它承担起更为重大的历史责任,让它完成更为艰巨的现实任务。

    正确处理中小学语文课与书法课的关系

        当然,由于书法是以汉字书写为表现对象的,因此无论如何定位中小学书法教育,都绕不开汉字教育。但毋庸置疑,在整个中小学阶段,语文课依然是汉字教育的主阵地。《通知》明确要求:“要逐步形成以语文教师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书法教师队伍。”《纲要》也指出:“中小学书法教育以语文课程中识字和写字教学为基本内容。”因而,我们有必要思考,语文课与书法课中的汉字教育应该有所区别,否则便没有必要在语文课之外重新开设书法课的教育阵地;同时,它们又必须相辅相成,否则便会造成知识的冲突和学习的困惑。

        作为汉字识读和书写的前提,语文课和书法课都牵扯到共同认可的汉字规范形体的问题,或者至少应该有共同认可的规范标准、原则,只不过两者强调的重点不同而已。但事实上,自近代以来,由于书写训练的逐渐缺失,也由于印刷、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各种规范文件更加侧重于印刷领域,早在1965年,国家公布的汉字规范文件即命名为《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88年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在字形标准方面未作改动,最近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对前两表的字“均按两表中字形收录”“两表之外的字,依据两表内部的字形规则确定”。这种状况致使手写体甚至印刷楷体等其他的印刷体都缺少必要的规范,也致使汉字教育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尴尬。比如,小学语文课的写字教学采用了印刷宋体的规范标准,却又以印刷楷体为规范字样。至于书法课,则往往将汉字的表现归为艺术领域,更加提倡标准的多元化。在这样的汉字教育环境中,语言课与书法课对汉字的认识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汉字规范的状况说明,需要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制定更为周全的规范文件。但就当下来说,无论是语文教师还是书法教师,其知识背景决定了在相当一段时间之内都不可能单独胜任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工作。在经过相对深入地调查之后,我们采取了书法专业的研究生作为主讲、小学语文教师作为助教共同进入课堂的方式。这一措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不但较好地完成了书法教学的任务,还在相互协作的过程中实现了语文教师和书法教师之间知识、技能的完善和补充,起到了相互培训的“双赢”效果。更为重要的是,两种不同专业背景的教师通过交流、碰撞,撰写了《论汉字规范的三个标准》《说“笔顺”》等论文,沟通了语文课和书法课的汉字认知差异,对汉字规范工作提出了有效的建议。

    探索推动书法教育的有效模式

        尽管语文课与书法课对汉字形体的认识存在差异,需要在较长时间内摩擦、碰撞,但根据《纲要》的要求,中小学书法教育要“以提高汉字书写能力为基本目标,以书写实践为基本途径,”一方面属于书法教育的应有之义,另一方面却可以真正与语文课中的汉字教育形成互补。在整个中小学书法教育体系中,课堂教学是教育的主渠道,那么,深入地研究如何在书法课中对进行汉字书写训练便成为最迫切的任务。

        当然,可能会有人说,在中小学书法教育开展的草创时期困难极大,抛开书写工具、书法教室等硬件设施的提供不论,亟须解决教材编写、师资培训等现实的问题,也面临着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考核要求、评价措施等一系列的规范文件付诸缺如,所以,对于教学研究这类琐碎而具体的细节问题或许留待以后的仔细考究为佳。但需要注意的是,当代的书法教育最先在高校中展开,学生为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层次,多具有一定的知识基础和专业素养。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大多采取“添砖加瓦”的方式,使多数学生能够在一定的专业基础之上或者“补短”,或者“扬长”。与之相比,中小学书法教育则是使学生由纯粹的“无”到较为健全的“有”的工程,需要变得恰如数学一样,只有学会了什么是“1”,才能学“1+1”,然后是“1+2”,而绝不能随意、颠倒和错乱。

        基于此,自2014年以来,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与北京第二实验小学白云路分校因“北京市高校社会力量参与小学体育美育发展”项目携手,展开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新探索。在“高参小”项目实施过程中,书法教师坚持每周一次的集体备课,在广泛参考各种书法教材的基础上商讨这一节课该教什么,下一节课又教什么,或者三年级应教什么,五年级又应该教什么,从中逐渐形成了《集古字:作为叙述方式和书法实践》等关于临帖方法的论文,又逐渐过渡到对用笔、结字基本原理的讨论,其目的则是深入探究汉字书写训练的整个体系,理清内部各要素的逻辑关系,甚至形成基本的训练步骤。只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到中小学书法教育的科学性,真正方便教材的编写和师资的培训,真正有利于制定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各种规范文件。

        由于紧扣新时代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坚定文化自信的主题,我们时刻把握正确的定位,抓住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从现实出发全面设计工作机制,对中小学书法教育展开了初有成效的探索。

        (作者:孙学峰,系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副教授,北京第二实验小学白云路分校驻点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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