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10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在分组审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个报告进行了广泛讨论。
这份执法检查报告提到了什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个报告有什么意见建议?来听听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声音。
“法律巡视”让法律达到“律”的作用“治”的效果
河南安阳市红岩铁合金有限公司冶炼车间集尘效果差;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公司低烟囱排放脱硫烟气,部分未经脱硫处理烟气从高烟囱偷排;山东华阳油业光氧催化装置设备内部锈蚀严重,华阳油业废气排放烟囱未预留采样口;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纺织东街南侧拆迁工地无抑尘措施……9日提请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用22页的篇幅介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随机抽查的情况。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组设立随机抽查小组,抽查12市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矿山等38处,发现不同程度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问题。
“紧扣法律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人大的执法检查沉甸甸、有担当、有力度、有力量。”“报告最大的特点是直面问题。”……在分组审议环节,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点赞执法检查报告。
“必须为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点一个大大的‘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修文表示,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伊始,即将目光投向“蓝天保卫战”,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既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的积极作为,也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增强执法检查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积极探索;这既是一次严肃认真、严格细致、动真碰硬的‘法律巡视’,也是一次严肃的、广泛的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和普法活动。”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后,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指示要求,把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目的是通过法律实施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法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
“‘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我觉得这两句话给人的启发,就是‘以法为律,以法达治’。”“法”有了,起没起到“律”的作用,达没达到“治”的效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袁驷表示,“法律巡视”和法律检查就是一把“利剑”,本身就是利用法律的武器,要让法律起到“律”的作用,达到“治”的效果。
绝不允许在立法层面“放水”“缩水”
“配套法规不健全”“标准体系不完善”——执法检查报告提到了部分配套法规和标准制定工作滞后的问题。
除了国务院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尚未出台、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尚未出台、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召回制度没有落实,报告还专门提到了不少大气污染较重的地市尚未制定地方性法规。2015年修改立法法以来,截至2017年12月,新赋予地方立法权的274个设区的市、自治州和不设区的地级市仅出台了14件大气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
对此,报告鼓励地方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先于国家进行立法。报告指出,2018年年底前,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制定或修改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条例,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上位法规定,增强法律的操作性、规范性、约束性,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全覆盖。
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鼓励地方先于国家进行立法,保护标准应高于国家标准。
去年,祁连山系列环境污染案曾引起巨大轰动。祁连山环境污染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就是当地在立法层面为破坏生态行为“放水”。《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历经三次修正,部分规定始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不一致,将国家规定的“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10类活动,缩减为“禁止进行狩猎、垦荒、烧荒”等3类活动,而这3类都是近年来发生频次少、基本已得到控制的事项,其他7类恰恰是近年来频繁发生且对生态环境破坏明显的事项。
“因此光先于国家立法还不行,还要有‘要高于国家保护标准’这句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徐显明说,这一句话是对地方立法的约束,这个约束还要有刚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表示,全国人大作为最高立法机关,要加强对各部门、各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的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对于变通突破上位法规定,降低环保标准的立法一律坚决予以纠正,绝不允许在立法层面“放水”或者“缩水”。
防治大气污染应告别“一人感冒,全体吃药”
“污染问题是一个顽疾,必须要有雷霆之势、霹雳手段,始终抓住不放、久久为功,这样才能取得实效。”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时表示,打赢蓝天保卫战,要把生态环境治理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实现统筹推进。
“优质生态环境是一种需要经常性供给的生态产品,需要持续保持,不是靠运动式的战役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冯忠华表示,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妥善处理二者的关系,坚持疏堵结合。“光靠行政的手段是难以持续的,需要加强科学研究,要弄清楚污染的真正成因,研究提出精准的对策,实现污染治理的精准施策、科学治污,不能‘一人感冒,全体吃药’。”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贾廷安表示:“大气污染防治与社会公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每个人都是大气污染的制造者,也是大气污染的受害者,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必须大力强化全民的自觉自愿意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贾廷安建议在全社会叫响防治污染人人有责、净化环境从我做起的口号,努力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化、社会化,形成上下结合、全民参与、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此外,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呼吁加强对农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随着城市的治理措施日趋严格,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开始向管理相对宽松甚至空白的郊区或者农村转移,加上农村本来就有燃煤散烧、秸秆焚烧、垃圾焚烧,还有一些小型企业和作坊随意排污问题的存在,导致一些农村大气污染问题严重,不仅影响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也对健康构成威胁。
(本报记者 刘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