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我们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重要文件,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然而,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形成的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等不足。譬如,环境要素管理存在分散化、环节化、领域化等缺陷,环境部门管理存在职能交叉、冲突或脱节等问题,环境问题解决存在短期性和暂时性的弊端,缺乏贯穿始终的过程式管理及后续监督、追加评价等。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环保形势更趋复杂严峻;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对更优美环境的诉求更加迫切。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构建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新时代解决错综复杂的生态环境问题、化解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提供制度依据和保障,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人民立场的鲜明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他还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我们要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建设科学规范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这是实现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和党执政为民的责任担当。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断完善科学规范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建设民主公正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多元利益主体积极参与环境治理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必须全面反映不同社会群体的环境需求,协调和促进环境利益与风险的合理分配,为政府、企业、公众、环境公益组织等多元利益主体协商共治环境生态难题提供制度保障,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建设运行高效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积极承担中国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责任与使命,做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推动和引导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彰显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运行高效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有助于推动绿色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探索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我们要以此为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环境综合治理措施,落实生态文明目标责任,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政府治理、企业创新、行业发展、公众生活各方面,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作者:邬晓燕,系北京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