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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5月24日 星期四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信毕业生详解资助政策

    作者:本报记者 刘博超 《光明日报》( 2018年05月24日 08版)

        本报北京5月23日电(记者刘博超)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日前致信全国初、高中毕业生,并详细介绍了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高中阶段国家资助政策。

        据了解,国家当前已建立起完善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以及校内各种奖助补等在内的十多项资助制度。

        该中心提醒,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的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大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都由国家负担。此外,中西部地区省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还可以申请新生入学资助,解决路费和入校后的短期生活费问题。

        对于高中阶段学生,如果想就读普通高中的话,国家会提供两项资助:一项是免学杂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残疾学生都可享受;另一项是国家助学金,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如果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则另有政策扶助:一是免学费,国家已经免除了农村(含县镇)所有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二是享受国家助学金,如果就读涉农专业,或是家庭经济困难,每生每年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

        信中同时提醒学生,电信诈骗较为猖獗,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如有疑问,可向老师、学校或县教育部门咨询;各项资助政策详细情况可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查询,还可搜索并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查询关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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