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3日电 记者柴如瑾 从教育部获悉,《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以下简称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以下简称通用盲文)近日由中国残联、教育部、国家语委正式发布,将作为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自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手语有了“通用语”,盲文有了“规范字”。
过去,由于我国地域辽阔、方言众多,手语和盲文长期存在动作不一致、标调不规范等问题,导致残疾人的学习生活以及不同地域残疾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出现困难。
规范研制组负责人表示,此次研制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不是另起炉灶,也不是另辟蹊径,而是遵照语言文字规律,在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总体要求下,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进行的,是对以往手语和盲文规范化成果的继承、发展和完善”。该负责人指出:“这是保障特殊人群实现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
从立项研究到试点完善,两项规范的研制历时7年。通用手语大量减少手指字母的使用,注意描述手语表达时体态动作和面部表情的变化,重在体现手语表形表意的语言特点,更符合约定俗成、简明易用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规律。
通用盲文是对现行盲文的继承和发展,一方面沿用了现行盲文的声母、韵母、声调和标点符号,没有改变、增删任何一个符号;另一方面完善了现行盲文标调规则,实现全面标调。这将有助于视力残疾人“学新会旧、懂旧识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