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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4月28日 星期六

    高校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意味着什么

    作者:本报记者 李玉兰 《光明日报》( 2018年04月28日 01版)

        4月27日,教育部公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印发自主审核单位名单的通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20所高校被确定为首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

        这些高校将拥有哪些自主权?教育“放管服”放大招,对高校学科建设意味着什么?

    高校获得三大办学自主权

        我国的学位制度由国家制定统一的学位授予标准,国务院设立学位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学位授予工作,实行国家集中统一的评审制度,国家统一部署学位授权审核。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学位授予工作,必须首先取得国务院的授权。

        此次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权限下放,意味着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那么,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的高校究竟可以获得哪些办学自主权?

        通知指出,一是每年都可自主增列和调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二是高校按本单位规定的程序完成审核后,可直接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不再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复审。三是高校有较大的学科设置权,既可自主设置学科目录规定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还可自主设置交叉学科,按一级学科管理。

        “这为高校立足科技和学术前沿,开展科学研究和培养创新人才,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

        此前,高校开设新的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基本过程是高校申请—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复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公布(1986年以前由国务院批准)。从1995年开始,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点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审核和批准,硕士点由地方、部门或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统一规定的办法组织审核、批准。硕士点审批权下放,扩大了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使学位工作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据悉,经过此次改革,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的程序将更加简化,响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速度更快,开辟了设置交叉学科的新渠道,对学校内涵发展的驱动也更强。

    “双一流”建设的里程碑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目的就是进一步深化学位授权制度改革,促进实现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介绍。

        实际上,促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改革此前已经迈出很大一步。

        国务院学位办2015年下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并从2016年起将调整工作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2016年,全国175所高校撤销了576个学位点,包括部分博士学位授权点。2017年,又撤销了340个学位点。

        自此,高校学位授权点“终身制”成为历史,有上有下,有增有撤成为常态。专家普遍认为,这是高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标志性改革举措,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步入深水区。

        而此次学位授权审核下发,则意味着高等教育改革又向前迈出关键性的一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说,通过放权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由高校自主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可以进一步激发高校办学活力,加快“双一流”建设。经济转型升级不断加快,科技产业快速迭代,不断产生对部分领域高层次人才的脉冲式、阶段性的需求。通过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改革,自主设置发展交叉学科,探索人才供给的新模式,提升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能力,带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谁将成为下一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

        学位授权审核制度是研究生教育的基础性制度。下放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权限是国务院学位办落实“放管服”要求,探索新时代学位授权审核改革的新路子。

        那么,如何加强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质量监督,从而保证这一政策的效果和研究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从本次印发的名单产生过程可见一斑:

        7条申请要求。《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对申请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的办学方向、综合实力、师资水平、培养经验、研究实力、国内国际合作、管理制度体系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既有定性要求,也有定量指标。

        6个审批环节。包括有关高校组织申报、有关省学位委员会推荐、申请材料核查、专家复评、公示及异议处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等。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了《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对自主审核单位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提出了较高要求。比如,要求其必须制定本单位审核办法,明确校内工作流程,学位点审核标准必须高于国家规定的申请基本条件,每年博士学位授权点增列数量不能超过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5%,新增点6年内必须达到相应水平,不能突破质量底线,等等。

        目前,下一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的工作已经展开,4月1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的通知》,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扩大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范围。根据这一通知,符合2017年印发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中“自主审核单位申请基本条件”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均可提出申请。

        (本报北京4月27日电 本报记者 李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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