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关乎民生,关乎国家长治久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社会建设,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高度,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大部署,不断推动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根据时代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创新社会建设实践,进一步推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立场,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观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生活而矢志奋斗。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
社会建设工作是直接服务群众的工作,与群众冷暖息息相关,是我们党人民立场、人民情怀的集中体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也日益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对社会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在推动社会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既是开展社会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检验社会建设工作质量和成效的最高标准。
把握“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两个方面重点。社会建设任务千头万绪,但归结起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重点: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社会建设要坚持服务为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要按照十九大报告确定的社会建设工作基本思路、目标要求,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在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时代课题,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牢记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的道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
加强党建引领、改革创新、抓基层打基础三个着力点。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社会建设工作中,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贯穿社会建设各项工作始终。加强社区党建、社会组织党建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不断扩大社会领域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的有效覆盖,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与此同时,要通过社会体制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在党组织领导下,政府组织、市场组织、社会组织、基层组织、自治组织共建共治共享体系,不断提高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最大限度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使全社会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业活动蓬勃开展。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社会建设过程中,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要格外关注基层困难群众,时刻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他们的疾苦,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按照新时期脱贫攻坚的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城乡社区的服务功能和管理功能。高度重视农村社会治理,重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是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开社会化就没有出路,离开法治化就没有保障,离开智能化就没有支撑,离开专业化就不可能上水平。
提高社会化水平,就是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社会力量广泛动员起来,把社会活力充分激发出来,深化基层群众自治,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引导驻地单位主动支持,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法治化水平,就是要加快推进社会建设立法,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切实把依法治理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提高智能化水平,就是要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广泛运用到社会建设实际工作中。提高专业化水平,就是要打造一支专业化的社会建设领导干部队伍和基层工作者队伍,把培养一批专家型的城市管理干部作为重要任务,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去建设和管理城市。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社会建设,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社会建设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密切结合时代特征、中国特色、各地特点,一步一个脚印向前推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宋贵伦,系北京市委社会工委书记、市社会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