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1日电(记者靳昊)司法部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在今年春节前集中开展一次罪犯离监探亲工作。据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春节期间,全国将有300所左右监狱的大约1300名罪犯获准离监,回家与亲人团聚。
据介绍,离监探亲是指准予符合一定条件的罪犯暂时离开监狱、探望亲属。《监狱法》和《罪犯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规定》对离监探亲作出了明确规定。由于安全风险大和其他一些原因,近些年多数监狱停止了这项制度的执行。近期,司法部部长张军在调研后要求全国各监狱在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前提下,逐步推开罪犯离监探亲工作。
罪犯离监探亲是激励罪犯向好改造、提高改造质量的重要有效手段。司法部近期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提出,要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方针,树立治本安全观。离监探亲正是贯彻治本安全观这一理念的生动实践。
为了保证离监探亲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司法部在通知中要求,各地要按照由点到面、稳步推动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选择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监狱作为试点,先行先试,审慎逐步推动,以后逐步实现制度化、常态化。通知要求,要严格按照《监狱法》和《罪犯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规定》等规定,严格把握刑期、改造表现等条件,从严审查资格,规范办理程序,细化审批流程,完善监督机制,确保离监探亲办理工作有章必循,防止随意性。同时,深化狱务公开,使办理离监探亲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人为的不规范因素,提高执法公信力。
据介绍,四川、北京、陕西、上海、江苏等地已启动离监探亲活动。陕西监狱系统2018年春节期间集中开展在押服刑人员“感恩温暖、拥抱亲情”奖励性离监探亲活动,将有100余名服刑人员获批在春节期间和家人短暂团聚。全省监狱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服刑人员家属申请,筛选符合条件的100多名服刑人员在腊月二十九当天,由家属从监狱接回家过年,正月初四再送回监狱。根据规定,职务类、金融类、涉黑类、危害国家安全类、涉恐类、邪教类、毒品类犯罪及流窜犯、诈骗犯不在此列。
今年1月初,北京市监狱局启动服刑人员春节离监探亲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条件程序。设置了逐级摸排、社会外调、五级审核、公开公示、发函通告等程序和环节,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全程监督,坚决防止徇私舞弊的发生。
为确保离监探亲工作万无一失,监狱还将实行“离监纪律教育、服刑人员亲笔书面保证、具保人签订具保书、每日两次报告、加戴电子手环、函告属地公安临时监管”等多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