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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2月07日 星期三

    别让年夜饭变成“年夜烦”

    作者:戴先任 《光明日报》( 2018年02月07日 02版)

        【网言】

        近期,一些饭店的年夜饭预订异常火爆。不过,年夜饭预订的多个附加条件让消费者很无奈。苛刻条件包括限定最低消费、强收服务费、收取高额押金等。不少消费者吐槽说“年夜饭瞬间变成了年夜烦”。

        年夜饭的人工成本、材料成本比平时贵可以理解,酒店的服务人员春节期间不与家人团聚,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也理应得到比平时更高的报酬,但限时消费、强收服务费等规定却并不合理。消费者在店内消费的时间长,会影响其他客人就餐,但一顿年夜饭在“1.5小时内”必须吃完,超过时间要收取超时费,则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消费者吃年夜饭,本是想和家人一起团圆欢聚、好好聊天,酒店却以限制条件规定消费者赶时间吃饭,想来这顿年夜饭也很难吃得开心。针对这一状况,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需多一些维权意识,多留意附加条款,多留个心眼儿。各地方的工商部门也要维护好消费者权益,及时督促制订餐饮企业规范运营条款,避免此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在阖家团圆的节日里再次发生,不让“年夜饭”变成“年夜烦”。

        (原载于桂声网评 作者:戴先任 摘编: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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