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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世纪以来,党中央连续发出的第十五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立足新时代“三农”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今年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顶层设计,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大原则,把振兴乡村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重大任务,对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虽然都是关注“三农”工作,今年的一号文件和过去最大的不同,就在于过去的一号文件,多讲当年或近年的工作部署。而此次《意见》是在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的形势之下,具体部署了2020年、2035年以及2050年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具有管长远的作用。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辅以精准脱贫、体制改革、人才支撑等要点,《意见》从方方面面对乡村振兴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尤其在生态宜居、乡风文明、人才支撑等方面,进行了详尽阐述。所以《意见》又是一个管全面的“三农”工作部署安排。
《意见》在许多地方较之过去有了较大的突破,形成了许多政策亮点。比如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这就给了乡村建设以极大的政策便利,真正使农民在既有保障的同时,也得到了实惠。再比如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结合,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等,这些都是《意见》带来的深刻变革。
《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基本原则,指出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并且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奠定了坚固的基石。
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意见》的发布,让乡村成为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立足国情农情,顺势而为,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必将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作者:郑风田,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