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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1月31日 星期三

    2016年至2017年:

    71件广电作品被撤销中国新闻奖参评、获奖资格

    作者:本报记者 李笑萌 《光明日报》( 2018年01月31日 09版)

        本报北京1月30日电(记者李笑萌)“近两年来,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类参评作品出现重新制作、刊播不一致以及造假等突出问题,严重损害了中国新闻奖评选权威性和公信力。”30日下午,中国记协和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共同在京召开“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作品突出问题”新闻评议会,来自新闻业界、学界的专家学者及各中国新闻奖报送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专门针对如何防范和杜绝广电类作品违规问题进行研究探讨。

        “2016年至2017年,中国记协认真核查了收到的共329条举报线索,在被撤销参评资格、获奖资格的92件问题作品中,有71件是广电类作品。”中国记协国内部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被撤销参评资格、获奖资格的作品主要涉及作品内容造假,重新制作参评作品音视频,申报作品播出信息与实际不一致、参评作品指向不明确,报送作品为修改后的重播版本,无法提供作品播出原始依据等方面。

        据介绍,针对广电类作品出现的突出问题,中国记协近年来采取了多种措施,不断加强对报送、评审环节的监督管理和对违规作品的惩处力度。在2017年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发布的《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中,明确要求广电作品的参评材料以及刊播信息(刊播时间、栏目、版面等)必须与刊播时一致;对涉假作品的处罚办法也由2016年的“推荐单位不得参加下一届该项目评选”修改为“被通报的推荐单位、报送单位不得参加下一届该项目评选”。

        与会专家学者提出,广电类参评作品涉假问题须区分蓄意造假、重新制作、报送工作失误三种性质,三种性质原因不同,处罚措施也应有所区分,建议可以通过设立广电刊播作品资料库、形成造假黑名单、设置评奖信用档案等措施杜绝蓄意造假行为。中国记协新闻道德委员会委员陈绚、吴兢特别呼吁,新闻人最高的荣誉就是对真实的坚守,要从加强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角度防范违规事件。

        中国记协和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共同表示,将对蓄意造假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同时,双方希望通过对这些典型案例的评议,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推动评奖制度和机制建设更加合理化,营造新闻战线风清气正的评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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