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170、171号段,很多人并不陌生。这些号段的运营主体是虚拟运营商,即通过租赁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为用户提供自有品牌通信服务的新型电信运营商。虽然有电信诈骗多发的困扰,但虚拟运营商的产生,确实让人们在提速降费、改善服务体验等方面有了更多期待,一度被视为电信市场的“鲶鱼”。
1月24日起,由工信部研究起草的《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正式商用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公示30天。这意味着,虚拟运营商将获得正式商用牌照。这将对电信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鲶鱼”能否真正动起来?老百姓能否获得更多的实惠?
虚拟运营商给移动用户带来哪些实惠
2013年5月,工信部启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虚拟运营商拿到试点批文后,即可从基础电信运营商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服务内容,以自有品牌开展通话、短信、彩信、数据等移动通信业务。
据统计,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移动通信转售用户规模已突破6000万户,占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数的比重达4.1%;直接吸引民间投资超过32亿元,间接经济贡献超过128亿元,带动上下游新增就业岗位近6万个。42家试点企业中有17家企业用户规模超过100万户,3家企业的用户数已超过500万户,用户规模最大的企业已突破1000万户。从用户规模来看,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移动虚拟运营市场。
对此,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规划所电信行业研究部主任许立东表示,从规模上讲,国外大的虚拟运营商一般跨国运营,用户做到四五百万,而中国参与试点的虚拟运营商就有17家用户数超过100万,这得益于中国的市场规模。
业内人士称,近年来,阿里巴巴、京东等企业纷纷进入移动虚拟运营市场,虚拟运营商们推出了零月租、多用户共享、流量不清零等方案,受到用户的欢迎,相关做法也被基础电信运营商借鉴,间接推动了提速降费。同时,积极探索线上线下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丰富了细分市场,并在国际业务、可穿戴设备等方面促进了行业创新。
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副司长陈家春表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在促进移动市场竞争和跨境融合创新,以及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和差异化服务等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达到了预期目标,试点任务已经完成,具备了正式商用条件。
如何防范虚拟号段沦为电信诈骗“专线”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酿成的悲剧,让人们心有余悸。此前,公安部刑侦局官方微信曾紧急提醒公众,接到170、171号段的陌生来电和短信千万要提高警惕,尽量不要点击链接,以免被骗。
实际上,针对部分虚拟运营商实名制落实不到位,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和通信信息诈骗等突出问题,工信部连续发布了多个文件,明确了虚拟运营商和基础电信运营商的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建立了实名制成效评价制度和违规号码快速关停机制。经过专项治理整顿,移动虚拟运营行业逐渐进入健康发展阶段。
随着电信领域的逐步放开,信息安全保护力度也在不断加大。陈家春提到,此次《通告》特别在保护用户权益和防范打击通信信息诈骗方面提出了更高更细的要求。
《通告》明确,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企业,应具备与基础电信企业签订的商业合同。合同中应包括合作地域范围、号码资源、批发价格、互联互通、日志留存、垃圾信息和骚扰电话治理、防范和打击通信信息诈骗、用户权益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履约保障、市场退出和用户善后等各方面的合作机制、配合流程、责任划分等内容。
“不管是基础电信运营商,还是虚拟运营商,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社会责任,这是底线。”陈家春说。
据了解,今后,工信部将把依法合规经营、创新能力强、社会反响好的试点企业,纳入正式商用范围,同时对实名登记落实不到位、防范和打击通信信息诈骗等执行不力的,暂缓发放正式商用许可,并设立两年的试点“转正”期,给予试点企业充分调整、纠错和申请的机会。
如何让电信市场的竞争变得更加充分
目前,虚拟运营商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已发展有两万多个注册网点。“爱施德在基础语音、数据业务外,推出了物联网、移动转售计费解决方案等创新业务,2017年实现了全年盈利。”该公司副总裁陈亮说。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共有13家虚拟运营商实现了当年累计盈利。
《通告》规定,基础电信企业给予移动通信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应低于基础电信企业同类业务平均业务单价(或套餐价格),鼓励双方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及商业合同约定,及时对批发价格进行调整。在业内人士看来,这将使得电信市场的竞争变得更加充分。
另外,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均可依法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陈家春表示,工信部一直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电信领域,支持引导企业进入社会有需求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支撑的、能够开放竞争的电信业务,转售业务就是近年来电信民间资本开放最核心的一个部分。
“正式商用给所有希望从事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企业提供政策和机遇,并非只针对前期试点企业,牌照发放也没有数量限制,符合要求即可,也欢迎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经营该项业务。”陈家春说。
许立东认为,虚拟运营商进入电信市场,使得目前的电信监管体系进一步延伸,用户权益保护是监管的核心,政府主管部门应有效监督指导虚拟运营商履行安全责任,完善政企联动机制,建立政府主管部门、基础电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
陈家春表示,今后工信部将持续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领域,鼓励商业模式和服务创新,加强市场和网络信息安全监管,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推动电信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刘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