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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12月15日 星期五

    关于寻求梦湖东路S1、S2地块住宅建设项目投资合作方的公告

    作者: 《光明日报》( 2017年12月15日 12版)

        为加快江西省抚州市城市建设,我司将于近期对梦湖东路S1、S2地块进行开发建设,梦湖东路S1、S2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于2016年9月由我司竞拍取得,相关款项已在规定日期缴清,土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现公开寻求合作方,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 项目招标人:抚州市宇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抚州市梦湖东路S1、S2地块住宅项目
        3. 项目位置:抚州市梦湖东路(梦湖山水城旁)
        4.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5.6亿元
        5. 项目控制性规划指标:S1、S2地块共计63.48亩,容积率为1.4≦FAR<2.0(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8%),建筑密度上限值28%,绿地率下限值35%(其他指标详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二、合作方基本条件要求

        1. 凡意向合作开发企业者(或其控股股东控股的企业集团公司)须是在江西省内投资、开发过包括商业、公寓、办公等功能的城市综合体项目,总建筑面积达20万平方米以上、商业自持运营面积达3万平方米以上、投资金额超15亿元人民币,且与世界500强排名前50位企业(福布斯公布的《财富(FORTUNE)》杂志2016年公布的企业名单)有过合作经历的企业均可参加报名;
        2. 项目地块内涉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二次补偿由合开开发企业承担;且如土地内存在拆迁遗留问题须由合作开发企业自行解决;且须负责迁移地块内地下管线等设施,如在迁移过程中造成管线损毁或其他不良后果,皆由合作开发企业承担。
        、凡有意向合作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前报名,并具体洽谈合作事宜,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供招标人现场查验登记,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名。 

        招标单位:抚州市宇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   鹏        移动电话: 1360794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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