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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8月27日 星期日

    黑龙江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腐败

    作者:本报记者 赵洪波 张士英 《光明日报》( 2017年08月27日 02版)

        本报哈尔滨8月26日电(记者赵洪波、张士英)记者从黑龙江省日前召开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7月份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扶贫领域案件67件、环比上升15.5%,查处违纪干部101人、环比上升62.9%,对9名履行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其中省管干部4名,集中通报了12起典型案件。

     

        按照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精神,7月初以来,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集中开展扶贫领域问题信访举报专项受理活动,共受理扶贫项目建设中失职、贫困户认定不准确、违反程序申报贫困户等方面的问题线索198件;全省数千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扶贫一线,到贫困户家中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新一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启动了对8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的专项巡视。全省逐级建立了问题线索快速处置、督办督查机制,对发现问题线索逐一筛选甄别、分类处置,对重复举报、联名信、集体上访和突发异常情况实行提级办理,对重点案件实行台账式管理。

     

        据黑龙江省纪委副书记李力介绍,7月初以来查处的人员中,绝大多数为县、乡及农村基层干部,其中乡科级以下干部占98%。近期,省纪委在督办集贤县某民营企业骗取1000万元扶贫资金案时,从县扶贫办干部违纪行为查起,发现了假立项、假申报、假招标、假验收等问题,查处了县扶贫办相关人员,立案审查了张希良等省扶贫办前后两任领导共4名省管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同时,为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黑龙江省已于8月16日在全国率先以省委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办法》,明确规定实行脱贫攻坚终身问责,不论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退休,都应当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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