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认证身份不得跟帖”“严禁网络论坛有偿删帖”“打击非法网络公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公布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与《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两项规定引发业界和网民热议。业界人士认为,近年来,我国网络治理立法进程大大加快,现在开始进入查漏补缺、不断精细的新阶段,两项新规的出台,成为我国构建网络空间新秩序的又一个建设性举措。
针对“跟帖评论”新规,汕头大学国际互联网研究院院长、互联网实验室创始人方兴东表示,作为网民日常的频繁行为却又缺乏响应制度的跟帖评论,正进入有章可依的规制阶段。而对于“论坛社区”新规,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这有利于促进互联网论坛社区法治化进程、保护网民合法权益,既是《网络安全法》在互联网论坛社区领域的具体适用,又是服务提供者依法办网的指引。
完善实名认证,严治“网络水军”
新闻报道跟帖、微博微信评论以及视频弹幕,逐渐成为网民参与网络空间讨论的重要方式。然而,“网络水军”、垃圾信息机器人等随意制造不良信息,导致网上乱象丛生。
我国网络实名制在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已经明确,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网络安全法》再次重申真实身份认证制度。而这次公布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中提到,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这项规定对跟帖评论服务的内涵和外延首次进行定义,对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提供者明确了包括‘后台实名’、信息保护、审核管理、不良信息处置等内容,明确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强化网络服务商主体责任,也强调了网民加强自律,符合互联网的特性和发展趋势。”方兴东说。
《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中也明确要求,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用户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并对版块发起者和管理者实施真实身份信息备案、定期核验等。“真实身份认证制度不断得以完善,有利于减少电信诈骗、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违法情况出现。”朱巍表示。
打击有偿删帖,遏制非法网络公关
不少网民反映,部分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或其员工,通过有偿删帖、发帖、推送等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和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市场秩序。”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针对非法网络公关等乱象,《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发布、转载、删除信息或者干预呈现结果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该规定把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新规中还明确了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建立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对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管理监督和失信惩戒。
朱巍认为,依据我国《刑法》《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这次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规定,不仅强化了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的法定责任,还最大限度保护了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也遏制了利用网络散布“公关黑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维护市场正当竞争秩序有着重要意义。
平台越大,责任也越大
去年有关“疾病类贴吧被卖”等事件引发热议,网民普遍认为,互联网论坛社区的违规商业化运营、虚假广告等给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规范相关经营活动,保护网民合法权益,《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首次明确了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同时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承担社会责任。
“针对上述事件公众表现出来的强烈反感,也证明了一点:平台越大,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也越大。”朱巍表示,在《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中,特别强调了“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只顾商业价值忽视社会道德的企业平台很难走远,这种“短视行为”不仅会让社会公共利益受损,还会丧失企业用户基础。“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法律责任是红线,社会责任、道德责任是内核。”朱巍说。
“网上信息管理,网站应负主体责任,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强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中,也重点明确了网站主体责任。比如,建立先审后发制度,当好跟帖评论“把关人”,维护跟帖评论良好生态;加强弹幕管理,提供弹幕服务的网站要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防止弹幕环节传播违规信息。
(光明网记者 李政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