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03日 星期一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哲学性格

    作者:黄海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03日 15版)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指出,“中华民族有着深厚文化传统,形成了富有特色的思想体系,体现了中国人几千年来积累的知识智慧和理想思辨。这是我国的独特优势”。以儒、释、道为主体要素构成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深邃睿智,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哲学智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主体人格意识下的积极入世、主体价值追求下的批判自省、主客体和谐关系下的大同情怀等哲学性格,深刻地凸显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独特的性格气节所在、精神魂魄所系,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是人类文明的生存智慧。

     

    强烈的主体人格意识,体现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入世性格

     

        人是理性的人。理性之人以有限之身追求无限之真理,是历史和文明进步的基本动力。传统哲学对主体的尊重和认知,深刻反映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主体人格的实现上。主体的人格性,必然表现为主体对自身存在意义的主动追问,对主体功能发挥的自觉追求。比如儒家的“内圣外王”“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圣人与我同类”“人皆可以为尧舜”“知行合一”等等,都是这种主体人格的集中体现。经世致用的圣贤人格,为几千年来的中国人树立了一种理想人格模型。这种理想状态或许很难达致,却可以不断追求。这种追求,体现在哲学上就是主体人格意识的不断觉醒的过程,体现在实践中则是进取精神在积极入世中高扬的过程,进而最终实现主体人格的动态完善和社会的不断发展。

     

        现代人受市场逻辑的影响很深,一般来说较为关注自身利益而相对缺乏宏大关怀,且主体人格的理想主义情怀在一定程度上呈现消退迹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体人格特质,能有效激发主体的经世致用精神,为当下和时代更好地服务。当前,我们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性征程中,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主体精神的高扬和主体人格的实现,体现在党员干部的主体人格上,是勇于担当、积极进取;体现在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人格上,则是全身心投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之中。

     

    深刻的主体价值追求,体现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批判自省性格

     

        在浩瀚的历史烟云中,作为主体的个体是渺小的,但渺小之个体如何在无限宇宙中思考自己、认识自己、进而认知世界,实现价值,是个体能成其为完善的主体,自我能成为本真的“本我”的必然要求。传统哲学的认知意识体现在传统文化中是深厚的自省自律和强烈的批判精神。孔子的“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曾子的“吾日三省吾身”,孟子的“自反”“反求诸己”,庄子的“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等等,都是儒道对自我本体的认知和探求,这种探求进而体现为对行为和规范的自省,对品德与学识的自觉。传统文化致力于对社会文明进程中人性本真丧失的批判,致力于对生活世界进步而意义世界蜕变的批判,追问“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三大哲学终极命题,不断批判“小我”,成就“大我”;不断批判“自我”,成就“本我”;探求实现“本我”“真我”“大我”之终极路径。

     

        现代社会中功利主义盛行,人性的本真和批判精神也往往容易工具理性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对科学技术下人性本真澄明的清醒认知,对处在功利压制下的人性的深刻反省,进而培育出成就“本我”的自省认知和成就“大我”的道德律令,在当今具有积极意义。基于三个哲学终极命题,主体追问和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自省意识和批判精神,打破利益藩篱,勇于直面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激发个体成其为主体的动力,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中不忘初心,生发内心的道德律令,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意识”,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四条底线”,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给我们的深刻启示。

     

    和谐的主客体关系,体现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大同情怀性格

     

        主体与客体在认知上的和谐、在相处中的交融,是中国传统哲学孜孜以求的目标。主体与客体不是尖锐对立的两极,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存在,而是一种“和”的“存在”和“存续”。5000多年历史的中华文明,始终流淌着和平、包容、尊重、和谐的文化血液,是“和”的哲学理念的深刻反映,充满了高度的哲学本体性。这种“和”,从微观的个体层面而言,是一种“以和为贵”“君子和而不同”的修身立德志向,体现在宏观层面的国与国之间,是追求“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大同情怀。

     

        “和”的哲学理念与文化基因,深刻影响和勾勒了中华民族的性格和价值追求。在日益快速的历史发展和社会变迁中,坚守内心的安宁,少一些浮躁,多一些平和;在日益复杂的社会交往和“陌生人社会”中,追求主体与客体的交融,减少社会的对立与隔膜,建设和谐社会;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秩序中,植根于“和而不同”的哲学思维,坚持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和平崛起道路,讲好中国故事,发出中国声音,打造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话语体系,坚持为经济文化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提供经验借鉴,为人类文明作出自己的贡献,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这正是具有深刻哲学底蕴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焕发出的独特气质。

     

        (作者:黄海,单位: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