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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所说的公共艺术概念是从“public art”一词直译而来的,是“公共”和“艺术”联结而来的复合词。城市公共艺术更多地强调艺术的公益性和文化福利,这种文化现象在西方国家早期的体现形式更多的是依附在建筑上的装饰艺术。
欧洲历史传统中,建筑与雕塑一直是不可分割的孪生兄弟,“建筑物艺术”的政策由来已久。德国魏玛共和国时期(1918—1933)的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必须通过艺术教育、美术馆体系、展览机构等去保护和培植艺术。20世纪20年代,汉堡市也推行了赞助艺术家的政策,通过公共建筑计划帮助自由创作的艺术家有机会从事建筑物雕塑和壁画创作。
美国首都华盛顿,1900年迎来建城百年纪念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提出了城市改造规划。它使众多市民对公共设施发生了兴趣,城市面貌成了热门话题,由此发起的“美化城市运动”试图在城市人群中建立起归属感和自豪感,使普通人的道德观念良性发展。
费城可称为公共艺术的“策源地”。1944年起,费城的“费蒙公园艺术协会”呼吁建立百分比艺术基金,1959年费城成为全美国第一个正式执行“百分比艺术”条例的城市,此条例规定在改建修复项目中,必须要求不少于1%的建筑预算划拨给艺术。
费城最引人注目的公共艺术项目是从市政厅到美术馆的“富兰克林艺术大道”,大道旁建有费蒙公园、罗丹博物馆、费城艺术博物馆以及众多艺术家的公共艺术作品,成为名副其实的露天艺术博物馆。
澳大利亚的悉尼是公共艺术融入城市的典范。1994年悉尼出台《公共艺术政策》,致力于通过公共艺术项目,保证城市公共空间的美观和文化的重要性。悉尼街头的艺术设施中经常可见多元文化交融的特色。
公共艺术概念从20世纪90年代初引进中国。最初的公共艺术以城市雕塑和壁画为主要形式出现在城市空间,并在全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城市雕塑运动。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文化需求的提升,公共艺术在新世纪逐渐升温。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的成功申办和举办,为我国公共艺术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上海世博轴公共艺术的创作设计可以说是国内用艺术激活空间的典型案例,其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和体验互动,营造出绚丽的艺术空间,拉近了艺术与观者的距离。
如今,公共艺术已经成为涉及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建筑和景观等多门类的综合领域。此外,公共艺术不再仅仅停留于城市,也逐渐向乡村迈进,成为点亮乡村公共文化、激活乡村文脉的一把火炬。
(本报记者 于园媛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