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向未来】
汤森路透集团每年发布“全球创新机构百强系列报告”,分析全球各类机构在产业技术创新方面的竞争力。近日,笔者研究了该集团从2011年至2016年发布的6期榜单,发现上榜的绝大部分为企业,只有少数政府支持、开展行业共性技术研发的公共研发机构,共出现27次(占比约为5%),涉及9家机构。
在开展面向产业的应用研发方面,这9家公共研发机构为何能够拥有与企业相媲美的创新能力与效率?美国、中国内地为何没有公共机构上榜?我国公共研发机构该如何努力补齐短板?这些问题值得深入研究和思考。
1.进入全球创新百强的公共研发机构特点
全球创新机构百强调查是基于近5年专利授权数量、专利申请—授权成功率、专利的全球化价值、专利被其他组织引用的频率四个指标,对全球范围内从事研发活动的独立法人机构作出的创新绩效排名。进入榜单的9家公共研发机构,有5家直接隶属政府部门,另外4家是独立运营的非营利组织。可见,无论是政府设立的研发机构还是社会化的研发机构,都有能力产生良好的创新绩效。上述研究机构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拥有较大资金规模、人员规模及强大的创新网络。较大的研发投入与人员规模是前瞻性、持续性研究的基本保障。法国原子能委员会、韩国电子通信研究院的总体研发经费预算最高,每年多达40余亿欧元。在人员规模方面,法国国家研究中心达3万人,其中80%是研发人员。在全国范围建立创新网络,充分利用企业与高校创新资源,有利于快速提升机构研发实力。
其次,产业化导向明确,技术保护与转移转化意识极强。一是各机构都在使命层面明确应用研究导向,聚焦行业关键性、共通性技术的研发。二是建立起产学研有效合作的机制。例如,日本科技振兴机构将其管理的研发项目统一分为大学技术培育、产学关联建立、基于需求的产学合作研发和实际应用发展四个阶段,每一阶段都有不同的计划项目进行支撑,促进技术从大学和科研机构向企业转移。三是设立专业技术转移机构,及时调整技术转移重点领域。如法国国家科研中心的创新与商业联系部等。
再次,注重在某一领域开展持续研究,积累创新实力。一些机构如法国国家科研中心、德国弗朗霍夫协会等,其主要业务领域为电子及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化学、汽车等,这些领域也是上榜企业分布最多的几大行业。这些技术领域具有高附加值并且处于快速发展或重大调整阶段,有利于创新成果的高效产出与技术布局。
另外一些机构则在成立数十年的时间里,专注在某一领域及其相关领域开展持续研究。例如,法国原子能委员会在核能能源研究领域世界领先,掌握并控制了第四代核能系统中的多项关键技术,主要得益于其在核能研究领域70年的积累。
还有,适当的政府支持与监督。一方面,需要政府的稳定支持,但支持程度存在差异。法国原子能委员会、法国国家科研中心、日本科技振兴机构等政府部门所属研究机构,每年研发经费中约有50%甚至更多来自政府,大多为政府财政直接拨款。而德国弗朗霍夫等社会化研发机构,大部分收入来自于研发合同或技术服务,政府研发补助在30%以下。另一方面,政府对研发机构也要进行长周期的绩效评估。这些科研机构除了定期的内部评估外,还要接受来自政府的外部评估,并且政府部门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支持的经费预算。
2.美国与中国内地 为何没有公共研发机构上榜
美国应用研究主要在企业,独立的应用型公共研发机构较少。美国国家创新体系以企业、政府、大学为主体,独立的应用型公共研发机构很少。
其中,依托政府和大学的国家实验室,不乏阿拉贡国家实验室、劳伦斯国家实验室等世界著名研发机构,但这些国家实验室大多以国家重大战略及使命为导向,主要开展原始性创新和前沿基础研究,以高水平的科技论文及著作为主要成果产出形式。
而面向产业的研发机构基本布局在企业中,如医药巨头强生、IT巨头微软都在全球布局了自己的创新中心。
这些创新中心实力强大,专利产出较多,但都以企业法人身份注册及运行,并不属于公共研发机构。
中国内地公共科研机构数量庞大,其中不乏一些机构具备世界领先的科研实力和影响力。但中科院的研究院所、科技部与教育部布局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大部分聚焦在前沿及基础研究领域,一些应用型研发机构,如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的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等,或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尚不具备世界一流的创新实力。
2016年3月,汤森路透集团发布以学术文章数量及专利情况综合打分的全球25大公共科研机构创新排名,法国原子能与可替代能源委员会、德国弗朗霍夫协会及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等创新百强机构仍然名列前茅。中国科学院也在这一榜单上,位列第16名。
对比两份榜单可以发现,在全球公共科研机构比较中,以中国科学院为代表的中国内地公共科研机构整体实力较强。但竞争优势主要在基础研究,在应用研究领域与全球顶尖公共研发机构相比,仍然略逊一筹。
3.应用型公共研发机构 不应被忽视
在我国,公共研发机构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创新主体,既要在基础与前沿领域开展原始性创新,为国家创新体系提供知识供给;又要与产业、经济紧密结合,为国家创新体系提供技术源泉,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应用型公共研发机构定位于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并将具有潜力的专利等成果进行转化,促进产业进步和升级。
因此,对应用型公共研发机构而言,能够带来面向产业需求的高价值技术成果,如发明专利等,是极其重要的。
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无论是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还是在化学、能源等传统产业,都应当出现更多能够进入全球创新机构百强榜单的公共研发机构。
首先,争取十年内有一两家公共研发机构进入全球创新百强。一方面,根据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结合中国科学院现有研究优势,选择六七个行业领域持续跟踪、重点研究,加强应用研究导向,注重高价值专利产出,提升研发成果的产业支撑力与国际影响力;另一方面,选择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中科院先进技术研究院等若干发展势头良好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在财政科研经费稳定支持等方面进行重点支持和培育,建立机构研究特色和优势,争取在十年内进入全球创新百强行列。
其次,公共研发机构建设运行模式多样,政府需重点关注其定位、支持方式和评估。一是要求应用型研发机构进一步明确面向产业需求的研究导向。二是采取分类支持,对于隶属于政府部门的研发机构,在资金和研发自主权方面给予稳定支持,对于采取非营利机构形式的研发机构,重点在战略决策、制度安排方面给予支持,引导其实现行业共性技术研究的公益目标。三是开展5年左右的周期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府后续支持的重要参考依据。
再次,鼓励公共研发机构实现更强的行业影响力。一是选择若干战略前沿领域,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吸收行业、企业资金共同投入,提升研发强度;二是加大机构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力度,增加孵化企业数量;三是加强政府引导与行业参与,在机构战略发展、创新生态环境优化以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前瞻性布局。
另外,加强公共研发机构知识产权国际化。加强我国应用型公共研发机构内部知识产权保护及技术转移专业化机构的建设,提高公共研发机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升技术转移转化效率和影响。并在合理构建专利热点技术领域布局的基础上,加大国际专利申请,提高我国专利的影响及商业价值。
(作者:郝君超,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