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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26日 星期日

    治理洱海应打破利益关系

    作者:然玉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26日 02版)

        【网言】

     

        据媒体报道,日前,云南省大理市双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施俊康,大理市海东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桥进在实施洱海保护治理行动中,涉嫌违纪。据悉,3年不到,已有60余名干部因洱海被问责。

     

        官员频频落马,这难道仅仅都是由于官员缺乏职业素养吗?很显然,这背后直观地呈现了洱海高度发达的旅游业,衍生出了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乡镇一级的公共管理者,很多时候,无法撼动洱海边各种商业形态背后根深蒂固的权贵纽带,由此所导致官员走马灯式的“上任—停职”。严格问责对于洱海的保护与治理的确至关重要。可问题是,当地又是否创造了一种公平的大环境,来确保基层官员能够真正心无挂碍、施展拳脚。治理洱海不能仅指望一线官员会自觉自律,更为可靠的是优化权责配置结构,以创新的执法体制设计,打破原有的利益泥潭。

     

        (原载于光明网 作者:然玉 摘编:曹艺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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