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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18日 星期六

    群策群力拒绝“垃圾围村”

    作者:李云龙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18日 09版)

        【环保笔谈】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此外,不久前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这些都充分彰显了中央治理乡村环境“脏乱差”的决心。

     

        广袤的乡村是国人心灵的寄托、根之所在,同时也是诗意栖居、安放乡愁的归宿,然而,生活垃圾污染却成了制约美丽乡村建设的顽瘴痼疾。眼下,有的乡村远远看去,“草木蔓发,春山可望”“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非常美丽;可是一旦走近,就让人心情沉重起来——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沟渠滩头,垃圾随处可见,实在有碍观瞻。

     

        据估算,目前我国农村生活垃圾每年产生量已在1.5亿吨左右,其中有一半以上未作任何处理。乡村的土壤、河湖正面临着污染危机,污水污染土地,土地污染粮食……形成恶性循环,久而久之,形成不小隐患,如果不加以遏止,将对整个生态环境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破解“垃圾围村”的困境,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治理“垃圾围村”,首先要完善配套设施。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的投入,全面推进改水、改厕、改圈工程建设,加强垃圾桶、垃圾池、转运站、垃圾清运车辆、污水处理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人员。其次,还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执法权限和处罚标准,细化执法程序,解决处罚强制力弱的问题;理顺管理体制机制,避免权责不分明,落实不到位,破解“九龙治水”困局。此外,创新科技手段,积极探索垃圾回收再生利用等处理技术,也是必要之举。

     

        治理“垃圾围村”,还要因地制宜,推行强制性的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从源头上做好“减法”。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前端分类、中端运输、末端处理等多个环节,一环失守,将会全盘沦陷,因此要蹄疾步稳、循序渐进,通过政府、民众、行业共同配合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体系建设,把垃圾分类工作逐渐带入良性轨道。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治理“垃圾围村”,最重要的是群策群力。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手段开展多层次宣传,强化“垃圾处理、人人有责、分类投放、从我做起”的理念,加强对民众的宣传教育引导,构建共建共享的治理体系;要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和技能培训,做好垃圾分类示范项目,培养垃圾分类习惯;还可考虑采取激励措施,通过“积分兑换”、“绿色账户”、精神文明建设评比、荣誉奖励等激励形式引导民众参与。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农村垃圾治理,是一场持久的攻坚战,也是不能懈怠的惠民实事,需要共同维护、持续发力。让我们每个人行动起来,让政府的决策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实现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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