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3日电(记者杨亮)财政部、科技部3日向社会联合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指出,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集中财力、突出重点、明晰权责、放管结合、遵循规律、注重绩效的原则。重点研发计划资金聚焦重点专项研发任务,重点支持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科技活动。
《办法》要求,政府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而是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重点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承担单位资金管理的法人责任,完善内控机制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财政部、科技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与原有科技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主要有3个变化。一是建立了适应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特点的概预算管理模式;二是遵循科研活动规律,落实“放管服”改革;三是突出以人为本,注重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以落实“放管服”改革为例,《办法》简化了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限。将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合并为一个科目,该科目支出预算不超过直接费用预算10%的,不用提供编制测算依据。在提高科研人员积极性方面,《办法》明确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均可开支劳务费。劳务费预算据实编制,并不设比例限制。